所谓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案例一:防治污染致房延期,商家该不该赔偿?
2014年初,史先生看中了兰州(楼盘)市城关区北面滩和泰馨和园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遂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15年5月1日。
2014 年年底,史先生致电开发商,工作人员声称将按时交房。可今年清明节前,工作人员告知史先生,由于市政府防治污染措施的影响延误了工期,房子要到6月底才能交付。五一前夕,史先生再次接到开发商的信函告知,还是因为市政府防治污染措施的影响,导致工期延误,要推迟到8月交房。无奈的史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家人一直租房住,现在,既交房租又缴贷款,这个亏就只能让购房者承担吗?随后,记者带着史先生的疑问采访了该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一萧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也很无奈,由于受到兰州市政府防治污染措施的制约,施工时间有限,导致工期延长,只能延期交房。至于逾期赔偿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公司也很无奈,目前暂不考虑赔偿问题,购房者如有赔偿要求可走司法程序。
案例二:逾期89天,商家赔偿13.9万违约金
2010 年11月,海南(楼盘)陵水的黄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下陵水清水湾某楼盘一套房子,建筑面积159平方米,总价722万多元。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1年11月底前交房。同时,因台风、雨天或战争等非出卖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延期。逾期交房在90日内的,按已付房款万分之三标准付违约金。随后,黄先生付清全款。2012年1月,开发商发函告知延期交房,延至2012年4月30 日。黄先生在2012年6月收房,2014年初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5万多元。开发商辩称,黄先生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不成立,项目施工一直受到不可抗力的天气原因干扰,而因雨水、台风等天气造成的工期延误,开发商按约定免责。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当地有台风 14天、大雨及大雨以上天气为19天、雷阵雨29天。法院认为,开发商超过交房期限151天,但其可依据台风、雨天天气延期交房62天,因此开发商应承担 89天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法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向黄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3.9万元。
延期交房是准业主们最头疼的问题,也是最常见最普遍的一类商品房买卖纠纷。在处理这一类纠纷时,究竟是否构成延期交房?延期交房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而开发商往往利用准业主们欠缺专业知识的弱点,否认延期或者推脱延期的法律责任。
找法网小编认为,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并要求开发商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不必解除合同。
第二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第三种情况: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这种情况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