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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函(2008)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21

施行日期:2008-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2005年中国政府和所有西太平洋区国家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承诺2012年消除麻疹。为此,国家制订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提出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和计划,四川省也制订了《四川省2007-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重要措施之一,省政府决定2008年在17个市(州)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监局、省妇联关于开展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川办函(2008)10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四县三区所有8月龄至14岁儿童,即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免费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至31日。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2012年消除麻疹,将是人类通过预防接种消除的第三个疾病,也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做出的庄严承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政府成立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组(名单附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麻疹强化免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卫生部门负责麻疹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冷链设施和应负担的必需经费。

食品药监部门负责强化免疫麻疹疫苗流通管理和监督。

妇联负责做好儿童监护人对麻疹强化免疫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动员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

公安部门提供人口数据,在必要时参与维护麻疹强化免疫现场秩序。

广电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有关事项的宣传、报道。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麻疹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由中央补助地方,属于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对疫苗全部免费供给,接种补助经费国家按每针次2元补助。同时,还将争取国际组织在注射器、安全盒、培训、宣传等方面经费的支持。冷链设施及运转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由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需要的冷藏设备增加较多,应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补充和更新。各区县政府要适当投入,保证冷链设施和运转及工作所需经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在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及办墙报专栏、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麻疹强化免疫,特别是对麻疹强化免疫的作用及接种的有关事项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做到预防接种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二)积极开展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培训。各区县要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提高师资技术水平,确保培训质量,在2月24日之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认真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各区县要精心组织,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活动频繁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同时,市、区县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调查。摸底调查工作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

(四)认真落实接种措施,实施安全接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不同方式开展接种工作。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完善接种场所、配齐接种人员,确保依法接种、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为保证接种实施的安全和便于统一安排,在强化免疫接种前1个月,各地不安排其他疫苗接种工作,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1个月再按要求进行其他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

(五)健全冷链系统,做好后勤保障。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儿童多,各地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麻疹强化免疫,并做好协调工作。3月10日前要对辖区内的冷链系统核查评估和补充更新工作,确保每个村级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至少有1个冷藏包或冷藏箱,每个固定接种点有足够的冰箱和冰柜,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协调足够的冷库或其他冷藏设施,使疫苗在冷藏条件下运输、储存,确保疫苗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理。各地要精心组织,尽量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后要坚持监测1个月,对疑似或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避免发生不稳定因素。

四、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强化免疫效果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强化免疫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市上将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并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区县要及时进行总结和资料汇总,于4月30日前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总结送市卫生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泸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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