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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四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四政发[2008]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22

施行日期:2008-03-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8年四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8年四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以“一项建设、一项达标、十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区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是“一项建设、一项达标、十项整治”,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除四害达标,整治规范市场、整治违章建筑、整治建筑工地、整治环境污染、整治乱贴乱画、整治广告牌匾、整治社区卫生、整治行业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城乡结合部。通过综合整治,达到卫生设施完善、保洁标准提高、市容市貌美观、交通秩序井然、长效机制运行、市民素质增强、人居环境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与维护。(1)新建东山大街(烟厂路至昊华东门路段)、昊华东门路、南一纬路、市府路、解放胡同、兴平路6条道路。(2)翻建、续建、维护天桥街、北三纬路、北建平街、北河立交桥两侧引道路面、挡墙、零星补坑等6项工程。(3)维修人行步道11.2万平方米,其中铁东区10万平方米,铁西区1.2万平方米。(4)建设城乡结合部混凝土路面10万平方米,分3年完成。(5)新建、维修巷路(红砖路)10万平方米,分两年完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1)、(2)两项市建设局负责,(3)、(4)、(5)三项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负责。

完成时间:(1)、(2)、(4)三项9月末完成,(3)、(5)两项6月末完成。

2.加快棚户区改造。在继续做好去年棚户区改造各项收尾工程的同时,今年争取改造城市旧危房100万平方米,使改造区域的道路、排水、供热、供水、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全面得到解决,从根本上改善小区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12月末。

3.逐步解决排水问题。对市区内的下水管网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解决堵塞和漏水问题,确保排水畅通无污染;在无下水的平房居民区及城乡结合部新建渗水井344个,铁东区264个,铁西区80个,有效解决乱泼乱倒问题。对已有的渗水井,全面进行一次彻底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解决排水问题。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负责修建渗水井的落实。

完成时间:5月末。

4.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1)拆除居民小区内严重破损的286个垃圾箱,增补511个封闭式手推垃圾车取代拆除的垃圾箱和覆盖无垃圾箱的小区。(2)新增10台垃圾压缩运输车,投放在无垃圾中转站区域进行垃圾中转,解决垃圾露天存放问题。(3)对现有的39座垃圾中转站全面进行粉刷和维护。(4)补齐主要街路的果皮箱,在次要街路和广场增补果皮箱300个。(5)开工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力争两年内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负责建设,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

完成时间:5月末。

5.公厕建设。一是已建成的42座水冲公厕全部对外开放,并设置醒目的标志,包括与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同建的水冲厕所,近年来小区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对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区和繁华路段设置24座可移动公厕,其中铁东区13座、铁西区11座。三是翻建公厕56座,其中铁东区45座、铁西区8座、红嘴工业园区3座,分两年完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红嘴工业园区各负其责。

6.修复亮化设施。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广场和南北河的路灯、地灯、景观灯,夜晚亮化率达到98%以上。各单位及沿街业户的亮化设施要全面进行一次检修,解决亮化设施残缺不全、修复不及时、达不到亮化效果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和督导,各亮化设施的责任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完成时间:4月末。

7.补齐各类井盖、健身器材等公用设施。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小区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全面修复补齐社区、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按各自辖区负责修复补齐。

完成时间:5月末。

(二)除“四害”达标

除“四害”达标是国家卫生城市的否定性指标。要采取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治办法,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1.全面搞好环境治理。各区、各单位、各社区以及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清除“四害”孳生地。

2.全面完善防制设施。一是建立灭鼠毒饵站。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按照防制标准在各自辖区建立灭鼠毒饵站。二是健全防鼠设施。粮食、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各单位的库房,要设置防鼠门板、防鼠网。三是完善防蚊蝇设施。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集中搞好药物消杀。

(1)灭鼠。在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全市统一灭鼠活动,各单位、居民区、公共地带都要投药到位,达到全面覆盖,没有空白点,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之内。全市所有的灭鼠毒饵站,要保证常年投放新鲜灭鼠毒饵。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市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及居民住户为重点,采取强制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大规模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牵头,市卫生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共同组织实施。

完成时间:“四害”防制设施建设在4月20前完成,春季统一灭鼠4月末完成,秋季统一灭鼠10月末完成。灭蟑螂第一次统一消杀6月20日前完成,9月末前达标。

(三)整治规范市场

1.整治马路市场。凡是室内市场能辐射到的区域存在马路市场的,一律退路进厅。辐射不到的区域,要重新规划,选择合适场地入场经营,让出马路。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落实,市工商局配合。

完成时间:5月末。

2.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市场(含早市、晚市)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市场外溢由市工商局负责,其余由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

完成时间:4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3.全面实行市场全程保洁。各类市场(包括早市、晚市)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按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员,进行市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市到散市,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市散地净。

责任单位:市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市工商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4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4.重点整治地直街夜市、铁东三马路步行街和仁兴商业步行街,严格禁止现场加工制作任何食品,彻底解决各种污染问题。具体要达到的标准由市卫生局牵头另行制订。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建设局负责铁东三马路步行街和仁兴商业步行街,铁西区政府负责地直街夜市,市卫生局配合。

完成时间:5月15日前达标,坚持常年规范管理。

5.坚决取缔马路工厂和马路仓库。铁艺、铝合金加工、煤炭、建材等经营者,必须有相应的加工车间或经营场地,严禁占用街路、人行步道、小区空地进行加工经营。对不具备加工车间或经营场地的,要采取限期迁移、转产、整改等方式,彻底解决占道、扰民、影响市容的问题。在限期内问题不解决的,各区城管部门及时上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取缔。对于新开办的必须具备加工经营条件,否则不发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按辖区负责清理和限期整改,市工商局根据各区提出的建议进行依法处理。

完成时间:5月末前达标,坚持常年。

6.规范闲散劳动力市场。引导闲散劳动力进场交易,铁西区为爱民路华亿居门前,铁东区为朝阳路,禁止占用其他街路和场所等待交易,公园北街、南一纬路等路段要重点管理。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

完成时间:4月末前清理达标,同步实施规范管理。

(四)整治违法建筑

彻底拆除马路上、沿街两侧、居民区、市场内等私搭乱建的偏厦、商亭、板房、塑料棚等各种违法建设;对城郊宅基地以外的违法建设进行排查清理,限期拆除。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负责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的拆除,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的拆除,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辖区内商亭、板房、塑料棚等非砖瓦结构违法建设的拆除。

完成时间:5月末。

(五)整治建筑工地

1.建筑工地无论大小,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标语口号。临主要街路的工地必须用彩钢板围圈,高度不低于1.8米。

2.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任何杂物,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

3.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

4.工地内部要实行标准化管理,工地食堂、临时厕所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必须进行有效管理,绝不准变成“垃圾场”。

6.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料净场地清,及时清除基建残土。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达标,坚持常年规范管理。

(六)整治环境污染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5月末。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4月末,坚持常年规范管理。

3.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整治、撤站设亭、亭场分开”的原则,对市区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整治规范,实现收废不见废的目标,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废品收购站点存在的污染环境、扰民、影响市容等问题。此项整治工作按照《四平市开展废品收购站点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牵头,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各负其责。

完成时间:7月末,同步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规范管理。

(七)整治乱贴乱画

彻底清除市政设施、电力通讯设施、沿街墙体、居民小区、广告牌等部位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由出现乱贴乱画场所或设施的所有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对随时出现的乱贴乱涂在每天上午9时前清除干净;市公安局城管支队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联防联动防控网络,对乱贴乱涂追根朔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清理和长效监管,市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15日前达标,坚持常年。

(八)整治广告牌匾

严格按照《四平市牌匾广告设置规范》和《四平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集中整治。

1.户外广告。一是主要街路高空广告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设计新颖美观,具有美化市容作用,并通过安全技术鉴定,否则不予审批。不达标的高空广告必须全部拆除。二是规范治理次要街路和居民区楼顶、楼体广告,并纳入统一管理。三是繁华街路、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设计有广告位置的,经市建设局审批后可以设置楼体广告。四是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市政设施广告,符合市容标准和市政设施安全要求的,补办审批手续后,给予保留。不符合上述条件,又不按要求补办审批手续的,予以清除。五是依附建筑工地设置的广告符合要求的暂时保留,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限期补办,否则全部拆除。六是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跨街横幅,一经发现一律清除。七是户外永久性广告必须有照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2.牌匾。每个店面最多只可设置1块横匾和1块刀匾,1楼多家店面的牌匾,必须统一规格。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必须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设置牌匾,达不到标准的禁止开业。城区内所有商业网点不得设置落地牌匾和橱窗牌匾,且牌匾不得带有商业广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负责24条主要街路广告、牌匾的整治;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负责次要街路广告、牌匾的整治;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辖区内广告、牌匾的整治;市工商局负责广告、牌匾内容的审查,对牌匾不符合要求的,不核发营业执照,不予年检。

完成时间:5月末前达标,同步实施规范管理。

(九)整治社区卫生

1.全面加强清扫保洁,彻底清除“三堆三小”、乱贴乱画, 保持各类井盖完好无缺。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全面清理阳台、楼道和裙房屋顶的乱堆乱放及垃圾杂物,全面推进楼道保洁工程,阳台只准摆放盆花和小酱缸。

4.全面加强小区绿地维护和管理,从严打击破坏花草树木行为。目前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变为菜地的一律恢复。

5.全面清理小区自行车棚卫生,所有的杂物和乱堆乱放必须彻底清除,棚盖、围墙、围栏等设施破损的要全面修复,所有的自行车棚要全部粉刷一新。自行车棚内严禁汽车存放。

6.加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开发单位负责,交接后由保洁单位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组织实施。其中纳入物业管理的由市房产局负责,未纳入物业管理但产权明确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达标,同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规范管理。

(十)整治行业卫生

1.继续对小饭店、小旅店、小食杂店、小洗浴场所、小理发店进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设施、消毒的规范化和灭蟑、灭蝇为重点的除四害达标以及日常卫生管理等问题,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2.坚决取缔露天加工食品和室内市场销售宰杀活禽。

(1)坚决取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员的露天烧烤食品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露天市场、商场周边、街头巷尾等地点的露天加工食品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2)坚决取缔在室内市场里销售、宰杀活禽的经营行为,活禽的销售、宰杀必须有单独对外开门的经营房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配合。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3.强化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按标准要求定期进行水箱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加强泵站的卫生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4.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四平火车站、市交通局。

完成时间:4月末,坚持常年规范管理。

(十一)整治交通秩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全面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重点整治的内容是:

1.大力整治“三车”非法营运。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非法营运,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整治的要求是: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载客营运;对过去批准营运的人力三轮车要重新排查,凡车主和车夫身份证同时是四平市区的暂时保留,其余的一律取缔,严禁转让和新增加;电动三轮车是近半年新出现的一种介于机动和人力之间的一种车型,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必须坚决取缔。

2.彻底整治交通乱点乱段。重点整治站前广场、恒客隆超市门前、盛隆超市门前、北新华大街邮局门前、中兴商厦周边等大型商场、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乱点乱段,对各种违章现象依法处理,严管重罚。

3.从严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和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客运、货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候客,在准许停车的地点上下客,禁止随意乱停车和在临时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坚持常年。

(十二)整治城乡结合部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以及城区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市交通局按辖区组织清理清运;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建筑垃圾的清理,按照我市的建筑渣土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2.全面加强日常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口、环城公路要保证无垃圾落地。彻底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达到无乱排乱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工业园区负责落实。

完成时间:4月末前达标,坚持常年。

三、时间安排

从3月24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具体安排是:3月24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对各项整治和建设严格进行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李福升  市长

副 指 挥:谷常山  常务副市长

王延吉  副市长

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赵子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爱卫办主任

成  员: 王亚辉  铁东区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 文  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左今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立坚  市教育局局长

孙一飞  市法制办主任

李四海  市卫生局局长

孟庆怀  市交通局局长

王秀福  市工商局局长

马宝山  市水利局局长

张洪宽  市供销社主任

贾文平  市商务局局长

张志勇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绍军  市环保局局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管凤久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子联  市房产局局长

马向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凡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亮  四平日报社总编

肖 波  市广电局副局长、四平电视台台长

马万英  四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王冬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部署任务、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

办公室主任:赵子伦

副 主 任:邢忠、孟凡平、王冬辉、李洪福、于荔欣、刘岩、程远平。

办公室下设10个专门工作组:

(1)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组长:娄玉胜

(2)市场整治工作组

组长:杨大伟

(3)居民小区整治工作组

组长:武 艺

(4)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

组长:李彤男

(5)行业卫生整治工作组

组长:李 军

(6)除四害达标工作组

组长:王春青

(7)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组

组长:李忠海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

组长:刘同明

(9)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长:左今明

(10)效能监察督导组

组长:孟凡平

(二)强化舆论宣传。由宣传报道工作组负责,制定宣传方案,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平日报、广播电台、四平电视台要开办专栏专题,建立专门的报道组,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要突出做好新闻曝光工作,提高曝光频率,跟踪报道整改情况,把报道的重点放在问题的处理上。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通过监察部门设立的曝光台进行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定期开展义务清理白色污染、清理乱贴乱画等活动。落实相关责任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不同主题的城市卫生宣传日活动,宣传日定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三)全面落实责任。两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要求,落实具体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区域和管理目标,并在4月15日前,将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的姓名、责任区段、手机号码上报市整治办效能监察督导组,以便进行责任追究。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从法制办、爱卫办、城管办、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抽调人员,在市整治办的直接领导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搞好“门前三包”的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与沿街单位和业户签订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包卫生保洁、包绿化管理、包市容环境的包保责任,市城管办、各区管理部门搞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整治责任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各专门工作组要负起责任,及时督导、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市爱卫办、市城管办要成立专门的巡视组,进行全天候的巡查,督促各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协调各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四是成立明察暗访小组。从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市爱卫办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记录发现问题,归纳整理后上报责任追究小组。五是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监管街路制度,随时发现问题,整理归纳,每周的一、三、五向市整治办书面报告,由整治办责成责任单位解决。

(五)定期评比通报。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两区、两开发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和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发出通报。此外,市整治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出工作通报。

(六)实行责任追究。由市整治办、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督查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第一次整改不合格,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第二次整改不合格,直接责任人在电视上做公开检讨,第三次整改不合格,直接责任人下岗培训,中层干部免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七)严格检查验收。为确保各项整治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对各项成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各整治责任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一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整治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必须坚持标准,不合格的坚决不能通过,必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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