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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佛府办(2008)12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21

施行日期:2008-04-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红十字会《关于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

佛山市红十字会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和谐佛山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市政府加大了推进理顺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力度。2007年3月,市编委发文明确了市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问题(佛机编(2007)15号)。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市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已得到理顺,实现了独立运作。同年11月,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理事会,并将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列为第十届理事会的重要任务。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红十字会于今年1月下旬会同有关部门到各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全面了解各区红十字会管理和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行政,高度重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

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的明确规定。有利于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有利于政府依法支持、资助、保障和监督红十字会工作;有利于红十字会拓展工作平台和服务领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工作;有利于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16号)和省编委办、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快理顺市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2005)393号)对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政府和卫生、人事编制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把它作为依法行政和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促进各区红十字会顺利实现从人民卫生救护的社会团体向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转变,从挂靠于卫生行政部门向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转变。确保在2008年内完成理顺各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红十字会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二、加强协调配合,促进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我市各区红十字会都是挂靠在区卫生局,没有独立的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理顺区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涉及到各区卫生、人事编制和区府办公室等部门,各区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进行。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卫生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提出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工作计划和建议方案。各区政府要按照粤府办(2005)16号和粤机编办(2005)39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理顺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各项工作,将红十字会机关列入群团机关管理,明确其性质和主要职责,并明确1名负责同志联系红十字会工作,促进区红十字会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各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后的联系协调部门,要做好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后的各项衔接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搭建良好工作平台

各区在推进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把握好几个问题:一是要注重选配好主持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班子带头人。将年富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爱红十字事业的优秀人才选配到红十字会领导岗位上。二是要科学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编制人员数量。三是要解决好工作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等问题。要根据红十字会需要承担大量的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工作,且需要有一定的备灾、救灾物质储备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红十字会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问题,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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