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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6]13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3

施行日期:2006-10-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三会”)将于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南宁举行。为确保“三会”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6年“三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通知如下:

在南宁市市区的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于10月31日(星期二)放假1天。10月29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10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30日(星期一)公休,10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0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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