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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新人职字[1994]3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4-01-31

施行日期:1994-01-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经研究,同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拟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

制定硬化的评审条件,便于基层单位对照条件进行推荐和评委会更好地掌握条件标准,也利于提高和保证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增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内有活力。因此,按照试行条例制定硬化评审条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在试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告诉我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区经国家和自治区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社、期刊杂志社、党史、地方志编纂部门、出版新闻印刷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中在职从事编辑、技术编辑、校对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条 政治条件

推荐评审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观。忠于社会主义出版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条 学历、资历、水平、业绩条件

一、编辑(含美术编辑)

(一)助理编辑

1、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结)业;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出版编辑工作三年;中专毕业从事出版编辑工作五年以上者,经业务考核合格。

2、系统学习过出版专业的基础理论,并具有与出版专业工作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文字能力。

3、基本掌握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技能,初步掌握排版、装帧、校对、印刷、发行等方面的知识。在编辑指导下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书稿和期刊、史志文稿,完成年度工作量。

4、美术助理编辑还应具有本专业的业务能力和鉴赏能力办,初步掌握美术方面的编、发、排、校知识。

5、掌握一门外语,或汉族专业人员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文,少数民族专业人员掌握汉语文。

(二)编辑

1、获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编辑职务二年: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编辑职务二至三年;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任编辑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编辑职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助理编辑职务五年以上者,经业务考核合格。

2、具有较系统的出版基础理论和出版专业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

3、熟练地掌握出版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地处理书稿、期刊和史志文稿,解决编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任职期间由本人担任编辑出版的图书(期刊、史志)获得好评,在地、州或自治区级报刊上正式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书评。

5、美术编辑还要求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熟练地完成美术摄影、技术设计、校对、印刷等专业工作,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各种常见技术问题。

6、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或汉族专业人员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文,少数民族专业人员掌握汉语文。

(三)副编审

1、获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文革前入学的大专毕业生和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任编辑职务五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对本专业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能完成年度定额任务,在任职期间独立责编的图书(期刊、史志)获得广泛好评。在自治区级报刊上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书评或正式出版的著作。(译著)一部。

3、能担任书稿的复审或受委托担任书稿的终审工作,有担负重点图书的组稿、审稿和较强的编辑加工能力,能较好地解决本学科编辑工作的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培养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美术副编审还要有较高的美术修养,有较丰富的美术编辑工作经验,能制定评估、指导实施重大出版美术设计方案。能较好地解决美术编辑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在培养指导中级以下的美术编辑人员方面,做出过突出成绩。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汉族专业人员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文,少数民族专业人员掌握一门汉语文,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

(四)编审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编审职务五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具有较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指导出版工作实践和出版理论研究。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高的造诣,是本学科编辑领域内学术带头人,在编辑出版界有一定声誉。

3、胜任重点书稿和疑难书稿的复审和终审工作,有组织和担负多种类型图书、多卷、集丛书的选题、组稿、审稿和较强的编辑加工的能力。能鉴别和把握对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书稿。在任副编审期间组织编辑的图书(期刊、史志)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好评,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过4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书评,或正式出版的著译一部。

4、能较好地解决编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提高出版作品的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指导和培养副编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为出版队伍建设做出公认的显著成绩。

5、美术编审还要求对美术专业书籍装帧专业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高水平的鉴赏能力,在美术出版界有较大影响。

6、外语要求与副编审相同。

二、技术编辑

(一)技术设计员

1、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出版和排印常识,能承担一般书稿的技术设计、印刷、设计和生产组织、制图、播图等工作。

(二)助理技术编辑

1、担任技术设计员职务五年以上;或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担任技术设计员职务二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设计、校对、印刷业务,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3、承担一般或较复杂书稿的技术设计、印刷设计和制图、插图工作,完成年度工作定额。

4、能协助编辑检查成品样书的技术设计、印刷方面的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技术编辑

1、获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技术编辑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任助理技术编辑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技术编辑职务五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熟练地完成技术设计、校对、印刷等专业性作,能解决本专业中出现的各种常见技术问题。

3、承担各类书稿的技术设计,印刷设计等工作,完成年度工作定额。能检查成品样书的技术设计、印刷质量。

4、具有一定的培养助理技术编辑和出版技术员的能力。

三、校对

(一)三级校对

1、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从事校对工作二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初步掌握校对的基础知识和出版印刷常识。能承担一般书稿的初校、二校、责任校对工作,或在一级校对的帮助指导下,逐步掌握并承担较复杂书稿的初校、二校工作,完成年度定额任务。

(二)二级校对

1、担任三级校对职务五年以上,或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担任三级校对二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掌握校对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出版印刷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校对方法,能独立处理校样中的疑难和原稿中的疏漏。

3、承担一般或复杂书稿的初校、二校、终校、责任校对和核对付型工作,完成年度定额任务。

(三)一级校对

1、大专以上学历,任二级校对职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并任二级校对职务五年以上,经业务考核合格。

2、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校对专业的基本理论,熟悉出版印刷知识。

3、承担各类书稿的初校、二校、终校、责任校对、核对付型工作。按要求完成定额任务,所校的重点书稿、复杂文稿达到质量标准。

4、能承担检查校对质量,独立解决疑难总结校对经验,指导三、二级校对进行工作,任期内至少有二篇关于本专业的论文发表。

第四条 过去所发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条件为准。今后如国家颁发新的条件,经自治区职改办转发后,按新的条件统一执行。

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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