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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行关于恩施州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恩施州政办发〔2006〕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22

施行日期:2006-12-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人行制定的《恩施州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06-201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恩施州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06-2010年)

为全面推动恩施州银行卡的发展,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提高金融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优化信用环境,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进一步提高银行卡的使用率为核心,以拓展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以向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坚持“共同参与、统一谋划、政府引导、分段实施、以人为本、共享利益”的原则,促进全州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州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各县、市城区内的大酒店、商场、超市等90%成为银行卡特约商户;各县、市要规划建设1-2个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要大力拓展农村市场,推广特色卡服务领域,规划建设一批银行卡消费示范乡(镇、村);跨行交易转接成功率达到98%,在我州基本实现发卡市场有序、受理市场较为完善、服务体系较为健全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宣传,树立品牌形象,培育用卡氛围

1.开展刷卡消费系列宣传活动,增强用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银行卡基本常识、积极作用和用卡安全知识等,培育公众持卡、用卡和商户受卡意识,倡导刷卡支付,减少现金流通。

2.开展树创银行卡品牌活动,打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卡的品牌,提升银行卡的社会形象及信誉。

3.加大特色银行卡的宣传力度,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延伸,本着面向农村、服务“三农”的宗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服务,积极培育农村用卡氛围。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用卡环境日渐完善

1.进一步加大对ATM机的投入。在全州现有ATM机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向乡镇、院校等增加容量。到2010年,全州所有ATM机均须符合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通用、好用,并全面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

2.加大对POS机具的合理布放。积极发展特约商户,大力布设直联POS.从2007年起,凡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商户必须能够受理银行卡。

3.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积极督促发卡银行优化跨行交易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系统管理能力,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银行卡环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1.发卡银行应加强制卡、写磁设备的管理,提高卡片磁条的可读性和刷卡的成功率。

2.各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对POS网络不畅、机具故障、消费结算慢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让商户和持卡人真正享受一卡畅通的便捷。

3.培植差别化、个性化和增值服务。发卡银行可根据自身的客户群体培植一批使用银行卡的忠实客户,使这批客户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带动其他客户使用银行卡。

4.加强“标准化服务工程”的实施。发卡银行要做到在银行卡产品的申领、受理、咨询、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服务标准化,使客户能及时、清晰地了解自己所需的服务内容并得到满意地答复,实现服务的客户层级化和规范标准化。

5.大力培育“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和“银行卡村”。到2010年,我州各县、市至少培育形成1个“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2-3个“银行卡村”,以发挥示范效应,倡导刷卡消费,提高全民用卡意识。

(四)积极开展营销,大力拓展银行卡市场

1.上下左右联动,突出做好银行卡的营销工作,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扩大银行卡在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覆盖面。同时要积极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以及通信等公用事业交费领域和医疗、航空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在金融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实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

2.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我州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开展银行卡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交易渠道。

3.积极发展联名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4.推广政府公务卡。结合集中支付体制的改革,推动公务卡的使用,到2010年,州内所有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行政经费、差旅费用等公务支出均应通过银行卡支付。

5.促进信用卡发展。积极引导各发卡行银行将具有消费信贷功能的信用卡作为发卡重点,2008年后新增信用卡占新增银行卡的比例要力争达到5%以上。

(五)加大风险控制力度,规范业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清理非银联标识卡,提高活卡率,减少系统资源占用成本。从2007年起,各发卡银行应加大对非银联标识卡、睡眠卡的清理力度,减少发卡银行系统资源的消耗,提高银行卡使用率。

2.加强银行卡的风险防范措施。各发卡银行要建立自身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机制,防范银行卡欺诈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持卡人防范意识。

3.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服务水平。发卡银行要逐步培养一大批事业心强、业务熟练、善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充实银行卡队伍,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4.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发卡银行和银联公司要加强深入地调查研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和情况,促使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

5.鼓励通信营运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银行卡交易通信收费实行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发卡银行要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同时,公安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局和商业银行等部门,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促进我州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实现银行卡不良信息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

(三)人民银行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银行清算、支付系统与财政国库收付系统的互联互通机制,为推广政府公务卡提供保障。

(四)对应受理银行卡而不愿受理的商户,要通过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税务稽查。

(五)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根据反洗钱及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反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

(六)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并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

(七)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各发卡机构应联合加强交易监控,跟踪分析商户交易情况,及时对相关发卡机构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打击利用银行卡违法套现等犯罪活动。

(八)建立银行卡义务监督员队伍、聘请部分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为联络员、对社会公布银行卡联网通用服务故障投诉热线电话,形成对银行卡工作的有效社会监督。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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