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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仑关战役遗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桂政发(2004)6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10

施行日期:200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昆仑关战役遗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

昆仑关战役遗址等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南宁市昆仑关战役遗址

保护范围:以纪念塔为中心,北、西、南三面至旧邕宾公路外侧,东面以昆仑古道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0米范围内。

二、上林县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保护范围:以碑为中心,向四周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东南面、北面各外延200米,西面外延30米至清水河边,东北面至整个l石牛山范围内。

三、凭祥市友谊关

(一)关楼、法式楼、左右辅山炮台城墙、万人坟。

保护范围:以友谊关楼为中心,东面至左辅山脚即中越铁路边沿的国界线止,南面至中越边境零公里处,西面至金鸡山后闸门外延200米,北面至万人坟墓碑外延200米,方圆0.7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二)大青山炮台(屯甲山炮台)、凤尾山炮台、伏波山炮台。

保护范围:以炮台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四、柳州市柳侯祠

保护范围:南至文惠路规划红线,东至湾塘路道路红线,北至柳侯公园游乐场中部及动物园中部,西沿柳侯公园围墙至十二中沿围墙向外延伸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五、三江县马胖鼓楼

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外延,向北70米,向西50米,向南120米,向东9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六、兴安县秦城遗址

(一)水街秦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以灵河为界,西以大溶江为界,南以灵河与大溶江汇合口为界,北以护城壕北岸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二)通辑村与太和铺秦城遗址。

保护范围:东以灵河为界,西以大溶江为界,南以现有城墙外延20米,北以现有外城墙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三)七里圩秦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现有外城墙东、南、西、北面各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四)马家渡大园秦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现有500米城墙外延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七、兴安县红军堂(三官堂)

保护范围:东至湘江,南、西、北三面以红军堂外墙为起点各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八、兴安县红军标语楼

保护范围:以楼外墙为界,向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九、全州县双藻田古墓群

保护范围:墓群四周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十、全州县蒋安岭窑址

保护范围:窑址及碎陶片堆积区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40米范围内。

十一、蒙山县太平天国在永安活动1日址(包括西城墙)

保护范围:以武庙四周滴水向外10米,西城墙墙基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二、北海市大清北海邮政分局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东面6.5米,向北面23米,向西面1.6米,向南面5米,总面积620平方米范围内。

十三、北海市合浦图书馆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四周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外延20米范围内。

十四、贺州市铺门古墓群

保护范围:各墓葬封土堆外延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米范围内。

十五、贺州市中华石城

保护范围:南、北城门各向外延10米,东到城东石山外山脚,西到五指山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十六、钟山县龙道村古民居建筑群

保护范围:东从村前鱼塘第一条巷道起,西至寨主榕树巷道,南至村前鱼塘,北至村后最后一座炮楼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包括古民居前(南)鱼塘外边塘基范围内。

十七、富川瑶族自治县马王庙(文相庙)

保护范围:以庙四周建筑墙基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十八、容县民国名人旧居建筑群

(一)黄绍孩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8米,向东面22.3米,向南面1.4米,向西面4.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6.2米,东至街道,向南面22.5米,向西面17.1米范围内。

(二)黄旭初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外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6.3米,向东面9.8米,向南面6.5米,向西面3.9米范围内。

(三)罗奇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4.1米,向东面lO.4米,向东南面9.3米,向南面5.5米,向西面1.1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 8.9米,东至街道,向南面19.7米,向西面20.4米范围内。

(四)苏祖馨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8米,向东面3.2米,向南面8米,向西面3.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7.4米,向东、南、西三面各17.9米范围内。

(五)韦云淞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东北面5.5米,向东南面20.8米,向西南面40.9米,向西北面10.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东北面20.3米,向东南面15.1米,向西南面35米至容平公路,向西北面19.1米范围内。

(六)夏威和夏国璋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7.5米,向东面6.2米,向南面5米,西面至学生宿舍楼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东面17.4米,向北、南、西三面各14.3米范围内。

(七)马晓军别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西北面10.7米,东北面至建筑围墙,向东南面2.2米,向西南面4.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西北面10米,向东北面18米,向东南面21米,向西南面20米范围内。

(八)容县图书馆旧址。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6.5米,向东面10.6米,向南面11.5米,向西面16.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7.9米,向东面19.4米,向南面16.5米,向西面19.9米范围内。

(九)容县中学旧教学楼。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8.9米,向东面5.1米,向南面28.4米,向西面7.6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25.1米,向东面24.8米,向南、西两面各25米范围内。

(十)黄绍孩故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外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向北面15.3米,向东面22.9米,向南面16.7米,向西南面27.1米,向西面21.6米范围内。

(十一)黄旭初故居。

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向北面2米,东面至建筑围墙,向南面1米,向西面2.7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北面至小河南岸,向东、西两面各20米,向南面19米范围内。

十九、陆川县谢鲁山庄

保护范围:以山庄四周围墙外6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二十、那坡县感驮岩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为中心,东至山脚,西以感驮湖堤至博物馆,南到县图书馆,北以与果力屯接壤为界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东以园林绿化区为界,西以感驮湖堤经博物馆沿东泉河至体育局,南以县府车队(原公园门)为界,北以与果力屯接壤为界,面积约1.8万平方米范围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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