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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国际爱乐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1764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9-11

施行日期:200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80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德国国际爱乐乐团一行81人,于2006年10月24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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