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0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邀请英国导演大卫?沁与演员丹尼?约克等一行5人,于2006年9月至11月到上海合作排练演出话剧《李尔王》。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文化部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176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9-11
施行日期:200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0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邀请英国导演大卫?沁与演员丹尼?约克等一行5人,于2006年9月至11月到上海合作排练演出话剧《李尔王》。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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