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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06〕8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25

施行日期:2006-12-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文化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对全市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义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认真组织和正确引导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倡导先进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和谐城市、文化大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主线,动员广大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推进文化大市建设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开展元旦、春节文化活动之机,积极展示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激励全市人民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坚定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早作部署,要成立节日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认真督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文化活动

2007年元旦、春节文化活动,要本着欢乐喜庆、健康节俭、广泛发动、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社区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以多形式、高品位、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馆、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博物馆等单位,要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电影放映和各种类型的展览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级专业、业余文化工作者要主动创编一批倡导树立新风、反对邪教歪风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认真组织好农村文化活动,把组织、引导、协助农村文化站(中心)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作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把节日文化活动与正在举行的首届淄博市农村文化艺术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级文化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强化节日期间的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是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场所,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要以促进健康繁荣为目的,狠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在强化日常稽查管理的同时,节前要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的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销售摊点、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杜绝制黄贩黄、色情服务、盗版、敲诈勒索、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演出活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工作、娱乐、生活环境。坚决抵制和杜绝“黄赌毒”进入农村文化市场,扰乱农村文化生活。各区县、高新区要专门对农村文化市场进行清理,确保节日期间农村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安全、有序。

四、加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多、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参与人员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各区县、高新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专人负责,凡超过200人的群众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制订安全保卫方案,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重大活动要及时上报,以便全市统筹协调。各级公安、文化部门对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专门研究,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消除隐患,根据实际制订预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节日。

市文化局
  二OO六年十二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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