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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国经贸技[1996]53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8-16

施行日期:1996-08-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决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现将《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国务院《听取技术创新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

二、《技术创新工程》方案

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

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加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遵照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决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现就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技术创新是与新技术(含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有关的技术经济活动。技术创新最鲜明的特点是:技术创新是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系统工程;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技术创新工作作为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改一加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和新形势下对企业技术进步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技术创新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与制度创新发展相协调,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质量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四、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措施,深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所面临的情况,制定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要结合企业改革、金融、财税、科技体制改革,制定鼓励和扶持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

从国家到行业、地方和企业要制定和实施技术创新多层次的工作计划、规划。合理组织好多种力量,优化配置资源,特别是资金和人力资源,形成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市场、资金投向和投资方式以及经济、技术及市场信息的引导工作。

积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通过抓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结经验,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五、要积极引导企业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市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能力、研究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营销能力和合理利用资源能力,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促使企业成为决策的主体,开发的主体,投资的主体,利益分配的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

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特别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增强企业发展的实力和后劲。积极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大力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大力进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强技术创新的管理工作,降低生产成本。

要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技术创新经费投入,特别是要积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结合新的财会制度,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机制,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技术开发带头人和骨干;培养一批具有技术知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培养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的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讲理想比贡献、五小智慧杯、专利发明等活动。

六、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国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的作用,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切实组织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或进入企业。

加强中介服务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面向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使之真正成为以市场手段为主、机制灵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中介组织,特别是要发挥在推广应用新技术中的作用。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中介机构,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七、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在思想观念上,从管理部门组织推动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转变;在管理方式上,从计划调控为主向政策引导和市场引导为主转变;在工作内容上,从组织企业的产品开发为主向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增强创新能力为主转变;在运行机制上,从企业独立进行产品开发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进行“产学研”联合、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有机结合转变。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技术创新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具体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实施相应的工程,编制相应的规划计划,抓一批试点企业,研究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具体内容、办法、措施,研究制订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附件一:听取技术创新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

国阅〔1996〕64号(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四日)

据汇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分别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科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和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等有关工作,提出技术创新工程要以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机制和能力的建设,促进科研、开发与生产和市场的结合,促进产学研结合。“九五”期间,要努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大力促进产业化,在“九五”末期使我国一些产业关键技术以自主开发为主,产业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为下世纪产业技术升级提供一定的技术储备作出贡献。同时要促进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促进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主体。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逐步从国有企业、企业集团、乡镇企业、高技术企业等,特别是配合国家经贸委在国家确定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培育不同类型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议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建立协商与沟通渠道,在推进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以及建立技术创新统计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国家经贸委从1994年初开始,提出了“九五”技术创新工作思路,1995年提出了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并布置了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企业,应重点加速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发展能力。通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九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企业开展有效的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会议认为,技术创新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技术创新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民族工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目的是一致的、思路和做法是可行的,要注意加强联合并通过实施,进一步促进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增强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出贡献。

会议经过讨论,议定以下意见:

一、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以国家经贸委为主,国家科委积极参加配合,同时应吸收国家教委、中科院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加速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开展工作时,应注意相互沟通,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机结合。国家经贸委应加强与国家科委等单位联系,提供企业所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等;国家科委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引导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对可望形成产业的技术等信息及时通报国家经贸委,以促进科技和经济相结合。

二、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过程中,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应密切合作,从具体项目入手,从试点起步。通过选择符合国家支持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实力的企业先进行试点,探索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新路子,使企业形成具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储备。通过试点,进一步研究对行业具有影响的关键技术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利益分配等具有共性的问题。

三、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对技术创新中重大政策等具有导向性的问题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附件二:《技术创新工程》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遵照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决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1000户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从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系统地推进技术创新工作,把研究开发、生产以及实现商业利益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加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推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紧密围绕市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2、坚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国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的作用,坚持“产学研”联合,促使企业成为决策的主体,开发的主体,投资的主体,利益分配的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

3、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把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

4、坚持技术创新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技术改造、产品质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紧密结合。

5、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方法,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通过1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开发能力,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技术进步成为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主要途径,为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五”期间,要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以及各方面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紧密围绕1000户重点国有企业,抓好2个城市、20户企业试点,300家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根据市场的需求,组织实施500个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5000项重点新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品牌产品和专利技术,使大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较长远的技术储备,使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有较大提高。重点行业初步具备关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开发和掌握一批行业、区域以及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

四、“九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1、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技术创新工作。

2、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技术创新活动。研究制定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法规。

3、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力争使三分之二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优势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拥有开发5 ̄10年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能力,具备相关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鼓励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力量以各种形式进入企业。使1000户企业各自与1个(优势企业与3个)以上的高等院校或研究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或共同组建技术开发机构。

4、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投入保障体系,使企业技术开发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国有大中型企业达到1%以上,1000户企业达到2%以上,优势企业达到3%以上,高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

5、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企业内部建立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机制,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技术开发带头人和骨干,培养一批具有技术知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培养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的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6、鼓励和扶持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开发、产品创新,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专利技术。

7、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组织推广应用量大面广、制约行业和区域发展的技术,并形成一定的技术扩散面。组织具有市场潜力的重大技术、产品进行工业性试验,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品产业化奠定基础。

8、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继续有选择地组织一批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一条龙”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形成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骨干企业。

9、推动社会技术创新服务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和加强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包括咨询、招标、信息服务、投资担保等机构,建立市场信息反馈系统,提高企业的市场预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10、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讲理想比贡献、五小智慧杯和专利发明等活动。

11、组织编制滚动的《国家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采取研究开发、产业化、商品化系统安排的办法,推动有市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开发、产业化和商品化。

12、积极推动20户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工作。

??扶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开发、生产、营销一体化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的组织管理,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

??引导试点企业实施大公司、大集团计划,并结合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引导试点企业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结合科研发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质量振兴等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引导试点企业建立较完善的技术创新资金投入制度,使技术开发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支持试点企业的技术中心建设,使其具有10年以上的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能力,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

??支持试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专利技术,组织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产品进行工业性试验,组织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鼓励和支持试点企业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在试点企业中建立“产学研”联系点,探索“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和运行机制。

??努力提高试点企业的生产技术,降低成本,使其掌握当代国际水平的技术装备。

??引导试点企业建立用人、育人和人才激励机制。

五、实施步骤

技术创新工程按照“突出重点,试点起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1、1996年是工程的部署和启动,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技术创新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科院、财税、金融等多方力量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作,并加强对行业、地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和工作的衔接。

??编制实施《国家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并制订《国家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发布《“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制订《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新产品开发指南、新技术推广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南,编制引进技术导向目录,发布限期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目录,部署制定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

??加强对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制定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着重研究和制定扶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重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以及成套技术装备研制的政策措施。

??落实有关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启动“九五”时期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一条龙”项目,组织一批重点技术开发项目和60项工业性试验项目,组织推动5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提出20项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与地方、部门共同遴选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名单,并组织启动试点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做好重点联系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推动工作,择优认定40家企业技术中心。

??选择100户“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联系点,进一步探索合作的形式和运行机制。

??推动企业专利工作。

2、1997、1998年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示范,逐步展开,整体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继续启动一批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完成一批重大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

??逐步推动优势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

??总结试点企业和技术创新工作的典型事例,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进一步促进“产学研”联合,取得一批重要成果。

3、1999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部署下一阶段的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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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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