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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3-22

施行日期:2007-03-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更好地促进市属各县、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的信息化建设,《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现根据该办法制定了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内容包括信息化人员配备,人才培训、培养,信息化宣传,信息化规划,网络建设,网站建设,项目建设等。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信息办将会同市效能办在年底进行考评。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关于下发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南信组发(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更好地促进市属各县、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的信息化建设,《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现根据该办法制定了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内容包括信息化人员配备,人才培训、培养,信息化宣传,信息化规划,网络建设,网站建设,项目建设等。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信息办将会同市效能办在年底进行考评。

附件1: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

附件2: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南宁”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明确市属各县区、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根据《南宁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为市属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考核工作本着自评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采用百分制进行测评打分。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本县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办公室,专人专职具体负责开展本县区信息化工作。各部门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明确负责科室(部门)及网络技术安全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各部门都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二)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便民需要,制定相应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下属委、办、局、乡镇、街道等的信息化工作,并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便民需要,制定年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效果。

(三)政务网络建设

严格按照考核依据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政务网建设工作。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各县区和开发区要将本区域内行政办公用非涉密计算机进行互联组建成政务局域网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资源利用创造条件;做好已建成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做好网络的安全维护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应网管人员及制度,确保信息与网络安全。

(四)政务网站建设

做好本县区、开发区和部门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查询、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等服务功能;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政务信息;按照全市政府网站整合的要求将自建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整合。

(五)电子政务应用

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市属各有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六)信息化培训与宣传

开展各种信息化宣传与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信息化培训,各县区、开发区和各单位内部也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宣传信息化建设成就,普及信息化知识。要通过各种渠道,创造条件,引进、吸收、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

(七)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积极引导本县区、开发区内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农业。

三、考核办法

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管理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由市目标办会同市信息办进行组织实施,市信息办具体负责制定、分解、督查、验收和考评奖励工作。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一年工作目标及具体要求。当年年底前被考核单位要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情况书面报告市信息办。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年底考核全年执行情况。考核的具体细则由市信息办会同市目标办根据每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另行制订。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

县区、开发区和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将被作为扣减责任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的依据。

各县区、开发区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订对所属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信息办负责解释。

附件2:2007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根据《南宁市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2007年度信息化工作目标,制定2007年信息化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10分)

1、组织领导(3分)

领导重视,有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2分)

2、工作人员(3分)

落实本单位系统管理员(1分)、网络维护人员(1分)和信息维护人员(1分),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熟悉业务,认真履行职责。

3、工作制度(4分)

有本单位政务网络管理维护制度(2分),有网站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制度(2分)

二、信息化工作计划与实施(10分)

1、工作计划(5分)

有本单位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计划包括本部门信息化的目标(2分)、任务(1分)和措施(2分)。

2、实施(5分)

按《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的程序实施信息化项目。即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须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材料报市信息办审核备案(3分),

重大信息化项目开工建设后,按月填报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表,按时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2分)。

三、政务网络工作(20分)

1、局域网(10分)

主要业务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办公,每科室至少有一台计算机终端接入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2分)。

组建有本单位政务局域网(3分),局域网按照《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规定》的要求接入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2分);

使用市信息办统一分配的各网络的IP地址并实行有效管理,未出现盗用其他单位IP地址情况(3分);

2、业务系统(5分)

按照市信息办统一的接口标准,把已建的本单位业务系统迁移到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运行(5分),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另有要求的除外。

3、网络安全(5分)

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计算机机房,机房设备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1分);

使用全市政务网络规范所要求的路由、协议及域名规范(1分),为保证安全,不得对接入电子政务网的交换机参数配置进行修改,使用统一分配的IP地址 ,不得随意更改(1分);

全市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络的国际互联网出口,接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不得再通过其他线路联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1分);

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进行各项更新,有效防范计算机病毒,发现计算机病毒或“黑客”袭击,应立即断开网络连接进行查杀病毒(1分)。

四、政务网站工作(20分)

1、政务信息网内容保障(20分)

建设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发布、在线交互、网上审批和办事等功能,形成电子政府基本框架。

政务公开 网站内容有单位领导分工(1分)、部门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1分)、人事任免信息(1分)、政策法律法规(1分)、重大事项决策文件(1分)、单位重要会议活动通知(1分)、单位及行业内政务动态(1分) ;网站内容有单位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指南类信息(2分);

在线办公 网站内容有相关表格下载(1.5分);网站提供受理公众提问途径并及时反馈(1.5分)。

公众参与 网站积极回复网上投诉、单位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在线论坛等栏目的市民请求(1.5分);支持用OA处理市长信箱信件工作,有信件及时反馈(1.5分)。

网站质量及效应 县、区完成每月信息更新200条,开发区每月完成信息更新20条,各部门每月完成信息更新10条(3分)。

网站建设 落实网站维护人员,网站制度,并公布联系方式(2分)。

各县区(开发区)、各委办局无政务网站的则得0分 .

五、电子政务应用(市属各部门30分,县区、开发区20分)

1、公文交换(10分)

使用已建成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与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公文交换(10分)。

2、公共数据库(8分,适用于市属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建设基础性、战略性政务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参与、配合南宁市政府公共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接入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3分),为数据中心提供实时属于共享的资源提供保障(5分)。

3、政务网络(8分,适用于南宁市县区、开发区)

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覆盖市、县/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政务网络平台及各业务部门上下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平台,2007年实现30%以上的县乡村(8分)。

4、政务邮箱(4分)

使用政务邮箱开展各项对外联络工作。在有关对外材料,如通知、名片等上面印有政务网统一电子邮箱和部门门户网站地址(4分)

5、电子文件中心与管理系统(3分,适用于市属各部门)

接入电子文件中心与管理系统,实现文件归档电子化(3分)。

6、人事资源中心与管理系统(3分,适用于市属各部门)

接入人事资源中心与管理系统,实现人才资源数据上报电子化(3分)。

7、决策支持与分析系统(2分,适用于市属各部门)

接入决策支持与分析系统,网上报送统计数据(2分)。

六、信息化培训、宣传与人才培养(10分)

1、参加市级统一信息化培训(4分)

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由市信息办以及人事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4分);

2、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化培训(4分)

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培训(4分)。

3、信息化宣传(2分)

每季度有信息化宣传工作实际案例(2分);

七、经济和社会信息化(10分,适用于南宁市县区、开发区)

1、推进国民经济和企业信息化(5分)

推进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包括金融、税收、公安、商贸、旅游等)等国民经济领域的信息化,有推进国民经济领域信息化的案例(2分)和企业信息化工作案例(3分)。

2、推进下属单位和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5分)

指导和推进下属委、办、局、街道、乡镇的信息化工作,有案例(3分),在推进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领域信息化方面有具体工作案例(2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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