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体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监督,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43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推荐单位、项目简介)、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24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推荐单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623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并对异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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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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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家科学技术部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家科学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