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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南京市委

发文字号:宁委发[1999]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12-17

施行日期:1999-12-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贯彻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深入实施科学兴市战略,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现对加快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教育摆在优生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明确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事关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教育作为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和创造能力的根本途径,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技能的重要力量,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整体布局之中,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2、进一步明确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适应21世界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推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努力实现全市教育工作的奋斗目标。全市在继续巩固、提高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到2005年左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幼儿平均入园率达85%以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全市90%以上的小学建成规范化小学,50%的初中达到示范初中标准;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平均升学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30%以上。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建成国家级示范高中12所,省,市级重点高中50所,建成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20所,示范性成人中专校8所。逐步形成特色鲜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全市素质教育的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创造力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实施素质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改革,也是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的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全过程,使教育的各方面,各层次,各环节相互渗透,相互配合,共同发展,全面推进。

5,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的总体目标,针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不同学龄阶段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德育内容和要求。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正面引导,有计划地开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基本国情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教育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等。全社会都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基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我市德育教育中形成的"全面统筹,全程有序,全员参与,全面实施"的检验,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改进德育方法,优化德育过程,提高德育实效。要充分发挥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优势,体现德育教育的特色。

6,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要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遵循教育的自身规律和学生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教学内容要充分反映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合学生的接受能力,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和发展的过程;要注重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性,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前提下,探索推出一批有特色的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要加强和改进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要加强体育,艺术教育,保证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并在设备,场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把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健全艺术教育网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校园艺术活动。

要注重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传统的偏重知识记忆,忽视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不断探索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独立思考与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生动活泼的教学新模式,使学生的智力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中小学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职业学校要把教育培训同技术革新,实用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动手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在实践中掌握新技能的能力;高等学校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激发学生动手实验兴趣,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要积极探索在学生不同阶段,不同方面开展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特点和有效途径。

7,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引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并注重其在教学进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不断提高教育手段现代化和教育技术信息化水平。要把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作为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把培养学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2000年,建成全市教育系统信息中心和教育信息网,网络覆盖市,区县教育部门和部分学校;到2005年,网络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所有学校均普及计算机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逐步开通一批网上学校和"虚拟教室",实现明校,明师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学,电教馆(站)等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继续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以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及远程教育等为依托,构建开放式教育体系。

8,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的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体系,切实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升学率作为评价标准的做法,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把优化教学进程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环节。积极创造条件使家长,学生和社会各届参与对学校教育工作的评价。

三,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9,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建设和管理本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区县政府根据全市教育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规划本地区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和管理直属中小学,指导乡镇教育的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管理及教学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实行省,市两级统筹以市管理为主,地方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市政府审批。社会力量办学纳入全市教育规划。加快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改革,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强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在宁教育资源发展综合性,社区性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的高等师范教育,由市政府负责举办。努力提高师范教育培养等级,积极推进向一级师范教育过渡。

10,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满足社会择校需求,但不得搞一校两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对民办学校学生入学,就业,证书效用等一视同仁。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整体规划,加强引导,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地方高等教育要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鼓励创办二级学院。

11,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办学活力为目标,在定编,定岗,定职,定责的基础上,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工作岗位全员聘用制。要精简机构,压缩非教学人员。进一步改革分配和奖励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依法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扩大学校建设,教学,用人,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机制。积极支持,参与高校后勤改革,认真为在宁高校做好服务,推进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产业化。

12,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学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初中阶段严格控制各类考试的频率和难度。改革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办法。职业高中招生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录取。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试行弹性学制。探索实行不同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继续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继续拓宽高中和职校毕业生接受本专科教育通道,不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的比例。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制度,满足市民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需求。

13,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和人口变动状况,制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整体规划,对有关教育资源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资源进行跨区县,跨部门的兼并重组。义务教育阶段要本着既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又相对扩大规模,集中办学的原则,调整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小学和初中。要注重发挥重点高中,重点职业学校和示范性成人中专校的名牌优势和办学优势,鼓励和支持骨干学校通过联办,兼并等方法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大力调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联合,并轨,合理配置职教资源。积极办好综合性高中,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发展机会。

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改造薄弱学校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快改造,确保在2005年之前所有学校办学条件达标。2005年之前,全市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薄弱学校改造。

14,改革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增强社会对教育发展的责任。逐步推进普通高中统招,自费生并轨收费。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由学校自主确定,实行收费明码标价,杜绝乱收费现象。积极推行教育建设贷款,学资贷款,留学贷款,以及教育储蓄,教育保险制度。改革高校基本建设投资办法,实行拨款与贷款相结合,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捐资助学,积极引进外资办学,允许投资者合理收回投资成本。对教育基本建设实行优惠政策,新建扩建学校免收校舍建设配套费用。

15,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实行三教统筹,经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普遍提高农民接受科技知识的能力,培养技术骨干和致富带头人。继续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采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方式,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校办企业。市属高校要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产,学,研结合的力度,发挥学科技术和优势,创造经济效益,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

四,优化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6,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要把优化教师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各类教育都要造就一支具有较强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社会责任感,具有较深厚的业务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教育现代化需要相适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05年,全市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学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一部分达到本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35%以上;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其中部分专任教师和校长具有硕士学位;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学位或经过研究生层次进修提高的教师达到40%,其中一部分具有博士学位。

17,着力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广大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实施"师表形象工程",形成遵纪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良好师德风尚。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造。要继续抓好教师的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大力开展在职教师全员继续教育,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网络,拓宽教师继续教育的途径,引导教师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培养自身的创造思维习惯和引导学生开展创造活动的能力,各类教师进修机构要专门开设创造学课程,并列为教师进修的内容。2000年,中小学专任教师基本完成现代教育技术的省级培训和考核。到2005年,全市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都应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18,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良性机制。从2000年开始,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清理现有代课教师,乡镇及学校不得自行录用代课老师。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按需设岗,竞争执教,破除职务和职称聘用终身制,建立择优聘任,能者为先,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富余人员,不合格教师应培训转岗。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进行岗位流动和校际流动,鼓励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从2000年起,步实行区县行政区划内中小学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方能聘任高级教师职务。积极拓展教师来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19,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校管理者。从2000年开始,实施"四五园丁工程",用3-5年时间在全市培养50名名校长,50名名教师,500名学科带头人,5000名教学骨干。市区县政府多渠道筹资设立骨干教师专项资金,下大力气培养和选举拔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支持他们开展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对成绩卓著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奖重用。要壮大特级教育队伍,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在市属高校重点学科中设立一批特聘教师岗位,鼓励学校公开招聘优秀中青年学者。加强学校管理者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干部,把符合干部"四化"条件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学校管理者队伍中来。

五,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20,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积极推进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等制度,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把重视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认真落实支持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今后每年要组织一次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检查。重视和加强教育科学特别是素质教育的研究。成立全市科教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规划,协调教育,科技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要靠法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依法治教作为重要氏作来抓,依法确立教育的战略地位,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法治意识。要加快立法步伐,完善与教育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教育执法检查。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不良影响,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认真执行并完善<<南京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规定>>,学校用地不得兴建非教育设施。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城市建设与开发中教育用地保护与设施配套问题。各县也应认真做好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的合理规划与保护。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建全教师工资按有足额发放的保障机制,对少数经济欠发达,财力确实不足的乡镇,区县政府必须采取措妥善解决;切实解决好教工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

22,继续大对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按照<<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投入逐步实现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提高市本级财政预算内经常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到2002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区县政府也应增加本级财政中的教育经费支出。进一步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与管理,严格实行农村教育费附加"乡征,县管,乡用"的体制,保证全部用于教育。

23,努力营造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要改革社会用人制度,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形成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要坚决制止对学校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学校负担。要积极支持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需要,提供优良的精神食粮,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腐朽思想文化对青少年的毒害。要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积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环境。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推进科教兴市战略,实现南京跨世纪发展的奋斗目标,为提高全市人民的素质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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