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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07)1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22

施行日期:2007-06-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巩固公开成果,强化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包头服务。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调研督查,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调研,理顺部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协调的问题,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完善沟通机制,加强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要以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重点是继续做好预先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的建设,同时进一步强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保障政务公开的有序高效开展。

三、拓宽工作视野,突出工作重点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相结合,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合相结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务公开联系点的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热线和市长信箱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进一步充分发挥“行政审批、财政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土地市场交易、工程招投标”5个中心的作用,努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切实推进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情况的公开,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公示、面向社会召开听证会等有效措施,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同干部任免、奖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按照《包头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下半年,要结合工作调研,对全市各地区、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次考评检查。各地区、部门、单位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和本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能否做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各地区、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行业作风,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教育系统要把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将办事内容、收费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和事前告知等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办事公开形式,积极构建为民双向互动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方便周到的服务,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六、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查找制约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的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报道,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条例》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快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卡、“明白纸”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制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为《条例》实施做好准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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