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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1]4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5-16

施行日期:2001-05-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市政府特别强调:

一、严格执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制度,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要建立健全群众治安保卫组织,联防联治;要加强对校园的治安巡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平安。

三、切实落实危房的排查工作。目前,我市中小学危房主要集中在村小和基点校,且面宽、量大,又值雨季、汛期的来临,这批危房存在着相当大的不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切实负起消除学校危房的责任。对已查出的危房进一步进行核实,请有关部门正式鉴定,凡鉴定为危房的,坚决停止使用,予以拆除;对其它一般危房要想方设法排除隐患,加固维修。各地要成立危房排查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要在此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搞好排危规划;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严格按规划实施危房的排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食品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其它食用商业摊点、校办豆奶厂食品卫生和质量的检查督查工作。要坚决关闭校园内无证经营食品、饮料摊点;学生食堂要有防蝇防尘设施,要有学生饮水设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学校在开运动会、课间操、升旗仪式、校外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做到精心组织、强化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更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一律按程序报区县教育局(教委)、市教委同意。

二00一年五月十六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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