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南京化工大学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南京工业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建制。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政发[2001]7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5-18
施行日期:2001-05-1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南京化工大学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南京工业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建制。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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