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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广府发[2004]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09

施行日期:2004-06-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指导农村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6号)进一步就我省农村教育工作作出了规划和部署。为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推进我市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结合广元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教育的战略地位,增强发展农村教育的使命感

1、农村教育是我市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1.2%,农村教育占整个教育的比重很大。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是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教育整体发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根本要求。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农村教育放在农村工作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增强发展农村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贫困学生入学难等是我市农村教育的基本状况。农村教育高比重和低水平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广大农村人口素质,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提升农村教育水平。

二、全面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3、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质量。

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撤并25人以下的村小及教学点,集中办好乡(镇)中心校,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撤并规模小(初中在校学生不足300人)、效益差的戴帽初中,合理布局,扩大规模,到2007年,把每所初中都建成条件齐备、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学校。

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认真解决“普九”后出现的农村学生失学问题,将降低初中辍学率作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重点,建立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控制初中辍学任务。乡(镇)人民政府对动员组织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负主要责任。

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系统,学校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入学、辍学情况,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动员工作。全市小学入学率99.5%以上,初中入学率98%以上,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广泛开展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入学率达到80%以上。

设立贫困学生助学资金。从2004年起,市财政逐年设立贫困学生助学资金,县(区)财政也要设立资助贫困学生的专项资金,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逐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实现仪器装备:村小达到三类标准,乡(镇)中心校达到二类标准,县城初中、示范(重点)高中达到一类标准以上要求。图书装备重视藏书结构和质量,逐年投入,生均藏书量达标。加强农村中小学科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设备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水平。

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市人民政府设专项资金,第一年启动资金126万元,以后视其情况予以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专设课改资金。要加大对课改经费使用的审计力度,保证全额用于课改工作。市、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配合,为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保证课改工作顺利推进。

发展农村幼儿教育。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幼儿教育。2004年幼儿入园率达到65%以上。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努力办好省、市示范幼儿园。积极促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正确引导,规范管理。

做好扫盲教育工作。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文盲;杜绝新增文盲,使青壮年(15-50周岁)脱盲人员普遍接受继续教育,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98%以上。

4、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00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8%;200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65%以上;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

继续发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2004年剑阁中学接受国家级示范高中调研评估,广元中学接受国家级示范高中验收评估,旺苍中学接受省示范高中验收评估,90%以上的高(完)中达到四川省规定的办学基本要求,享受优质教育的学生达到50%。2007年,苍溪县城郊中学、剑州中学争创省示范高中接受评估,所有高(完)中达到省定办学基本要求;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65%。2010年全市建成国家级示范高中3所,省示范高中3-4所,市重点高中4-5所,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70%以上。

加快农村职业中学建设。2004年,剑阁职中接受国家重点职中复评,元坝职中接受市重点职中的验收评估,60%的职业中学达到四川省规定的中等职业中学校设置标准。2007年,市职中、鹤龄职中接受省、市重点职中验收评估,80%的职业中学达到省定设置标准。2010年,市职中、元坝职中接受国家、省重点职中验收评估,100%的职业中学达到省定设置标准。

5、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协调发展。

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坚持为“三农”服务,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

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全市每年培训农民30万人次以上。

农村初中增加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积极推行“绿色证书”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开设一至二门实用技术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确保村小学不少于1亩、乡(镇)中心校和农村初中不少于3亩土地,作为学生劳动实践、综合素质教育和勤工俭学的场所。校办厂(场)是学校育人的重要场所,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对校办产业要关心支持和加强管理。

三、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6、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撤消农村乡(镇)教育办公室,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对转移支付的资金要明确教育经费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并确保全部用于教育。市、县(区)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并将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

8、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严格实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由县(区)财政统一按时足额发放制度。进一步落实市长、县(区)长负责制。抓紧清理补发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医疗、养老等保险经费中除个人负担部分外,其余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今后,市人民政府将对发生新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情况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9、建立农村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制度。逐步建立农村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制度,对农村教师住房难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灵活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10、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化解“普九”债务。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匹配相应的“危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现有中小学危房,2004年消除55%,2005年全部消除。明确“普九”债务主体,各地在化解乡(镇)债务时要一并解决。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1、逐步兑现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杂费收入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严禁统筹杂费冲抵教职工工资。生均公用经费不足部分逐年纳入财政预算,标准为:2004年小学5元/生?年,初中10元/生?年;2005年小学10元/生?年,初中20元/生?年;2006年小学15元/生?年,初中30元/生?年;到2007年达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小学2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农村中小学收取的代管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教育,禁止统筹、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审计部门要对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监督。

12、改善农村学校设施。各地在进行乡(镇)道路建设规划时,要注意解决学生上学行路难的问题。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优先解决学校师生饮用水问题。2005年前,保证农村学校学生都用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农村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应纳入农村公共卫生安全防疫体系,建立卫生、安全应急机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3、依法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认真执行《四川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办法》,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学需求。根据布局结构调整和学生生源变化,每年核定一次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认真清退代课人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又不愿回到学校工作的人员必须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农村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

14、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入口,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岗位。积极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吸引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优秀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实施办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服务期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

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校长任期制,坚持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交流回避制度。农村小学、初中校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任命或聘任,高中校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名,市上有关部门组织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

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全面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和“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

15、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法制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建立和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度。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教育的乡(镇)长为本行政区内教师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为本校教师师德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严重失职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教师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是聘用和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五、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信息化促进农村教育现代化

16、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统筹,为工程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以及师资培训提供相应条件和经费保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系统,为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服务。

17、加快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2004年,全市所有农村初中装配计算机教室,60%以上乡(镇)中心小学基本装配卫星教学收视点,75%以上村小和教学点装配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光盘;2007年,所有乡(镇)中心小学装配卫星教学收视点,村小和教学点装配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光盘,初步达到农村教育信息化的标准。

18、充分利用和积极开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采用引进和自主研发相结合,建立适应我市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育教学资源库,满足农村中小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信息交流、网上教学等远程教育教学的需要。

六、加强领导,顺利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9、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教育的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联系学校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发展问题和学生入学难问题。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科教结合”,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20、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乡(镇)和学校进行实验,就农村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结构调整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逐步建立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又符合教育规律并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教育新框架。

21、完善农村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县(区)人民政府农村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农村中小学要定期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2、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氛围。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举措;市、县(区)人民政府继续坚持定期奖励制度,表彰农村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四年六月九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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