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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09

施行日期:2004-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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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旨在有利于架设高等教育“立交桥”,有利于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将采用新的招生考试方案,即市里不再进行统考,改由普通高校依法自主组织考试和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5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四、本市招收专升本新生的名额,为本市普通高校2005年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各高校名额根据招生学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招生学校制订的招生章程,经市教委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刊登。

五、各招生院校于5月28日、29日接受考生电话报名。(电话报名办法另行发布)

六、考生报考资格: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其他语种作为个案报批)和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考虑到考试时间方面的原因,2005年对考生的英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硬性要求,招生院校可对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自行进行考核并确定标准。

另外,各招生院校须自行组织专业基础等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5日。

艺术类专业的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的精神,每位被本市高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均须由录取学校统一办理本科学历证书电子预注册手续。

凡有与学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发生变更的情况,须事先报我委核准,否则,不予电子预注册。未经电子预注册的专升本考生,今后本科学历证书不予电子注册。

八、各招生试点院校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并将经市教委电子预注册后的新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

九、招生学校应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十、招收专升本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2004年度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凡进入松江大学园区就读的,收费标准同松江大学园区的相同专业。

各本科院校接此文并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于2005年12月30日前根据统一格式上报。本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信息(统一格式已印发),于3月底前向我委上报学校200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包括:招生对象和要求、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校考试科目与内容、考试时间、收费标准、教学地点、报名与录取办法、咨询与监督电话等。

附件: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院校招收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

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院校招收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   ┃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   ┃2004年12月30日前 │各校根据统一格式上报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信息  ┃   ┠─────────┼───────────────────────┨   ┃3月底前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        ┃   ┠─────────┼───────────────────────┨   ┃4月上旬      │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并同时在市教委网┃   ┃         │站公布                    ┃   ┠─────────┼───────────────────────┨   ┃4月下旬      │编印考生报考手册               ┃   ┠─────────┼───────────────────────┨   ┃5月中上旬     │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询            ┃   ┠─────────┼───────────────────────┨   ┃5月28日至29日   │考生电话报名                 ┃   ┠─────────┼───────────────────────┨   ┃6月13日      │各招生院校进行计算机和外语考核        ┃   ┠─────────┼───────────────────────┨   ┃6月15日      │各招生院校进行专业基础考核          ┃   ┠─────────┼───────────────────────┨   ┃6月20日      │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   ┃         │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和成绩一周      ┃   ┠─────────┼───────────────────────┨   ┃6月27日      │将公示后确定的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进行电子预┃   ┃         │注册                     ┃   ┠─────────┼───────────────────────┨   ┃7月初       │录取结束                   ┃   ┗━━━━━━━━━┷━━━━━━━━━━━━━━━━━━━━━━━┛

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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