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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教办高教[2006]1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31

施行日期:2006-08-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教育部从2006年起建立每年统计和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制度。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是高等学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三、200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高校务必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教育部文件请访问bkxx.dhu.edu.cn后在“相关文件”栏目中下载)。我厅将在九月初召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统计工作培训班(通知另发),请各校落实专人参加。在统计工作中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81.E-mail:jianglh2005@126.com.

2006年8月31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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