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最近人事部印发了《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通用法律知识部分)》,要求对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情况进行考试。现将考试大纲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大纲内容及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北京市人事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人发[2002]110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10-14
施行日期:2002-10-14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最近人事部印发了《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通用法律知识部分)》,要求对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情况进行考试。现将考试大纲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大纲内容及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北京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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