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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关于转发市监察局、民政局等部《关于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常政发〔2007〕19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2-18

施行日期:2007-12-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建立完善新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日益迫切。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委农工办、市文明办、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新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已日益迫切。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对于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文件精神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建立、推广四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建立四级公共服务平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社区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事项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立足城乡社区居民多元化、多层次需要,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目标:到2008年,60%的镇和60%的街道建成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其中所有镇和街道要首先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含便民综合服务项目);建成100个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所有村和社区要首先建成便民服务室。到2009年,全面建成镇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成100个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到2010年,市、辖市(区)、镇(街道)全部完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力争使集镇公共服务平台辐射到每个村。

(三)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出发点。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制定社区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发展规划。三是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积极引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向社区延伸,充分挖掘辖区内社区服务资源,发挥驻区单位资源优势,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四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强的单位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弱的单位可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二、平台建设标准

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设置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真正实现“既受又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实施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

2. 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辖市(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除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外,还应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搞好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逐步实行联网等。凡属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区)的,还要在搞好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建立辖市(区)社区服务中心,主要内容应涵盖为民服务中心(含婚、生、幼、教、职、助、孤、抚、残、贫、难、老、病、丧等服务内容)、市民求助中心(及时建立服务信息数据库和服务求助热线,存储加盟公司、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相关社区居民情况等信息,合理调度各项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文体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培训中心等五大功能。强化人性化服务理念,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3. 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镇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分别不少于1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服务项目均在20个以上。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便民综合服务、教育培训活动、文体活动等五大功能。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应包括规划建设、劳动保障、民政、司法、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外来人口管理、协税护税、供电供水、有线电视、连锁超市等内容。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应包括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党员服务、居家养老、家政中介等内容。

4. 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含村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要达600平方米,并力争做到“八个有”,即有行政事务受理站(即便民服务室,设立民警、计生、劳动保障、民政、司法、残联、综治调解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受理和服务项目)、有能容纳村民代表人数的多功能会议室、有文体活动室、有卫生服务站、有图书阅览室、有村务财务公开的宣传窗口、有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连锁超市(含农村农资超市)、有农村合作组织(包括农业专业技术协会、慈善协会、文体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基本满足村民发展经济、办事议事、健身娱乐、求医求助、便民利民服务等需求。

城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含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百户应达3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应达到“常州市星级社区考评标准”常民基[2006]8号文件的要求,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推行“一站式”、“一门式”服务,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首先要制定好发展规划。应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统筹安排街道和集镇社区空间布局,制定相关措施。其次要完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主渠道是各辖市(区)、镇(街道)财政投入。在此基础上,挖掘和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要将镇、村闲置的存量资产以无偿划拨、低偿借租等方式给社区使用,充分利用被撤并镇、村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场所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再次要加强队伍建设。经常开展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综合能力。要合理调配好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特别是调配好镇、村两级社区服务中心人员。镇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可从被合并镇富余人员中调配。村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可从被合并村富余人员中调配。与此同时要妥善解决好镇、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及服务中心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随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服务工作

各级服务中心要将公安、司法、国土、工商、税务、民政、城管、卫生、计生、劳动保障、家政、党员服务、老龄服务等服务事项纳入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规范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要实行“六公开”服务,即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

(三)大力发展社区服务

一是推进社区就业服务。依托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面向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

二是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到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三无”老人保障服务制度、社区助残服务制度。要大力推广慈善事业,到“十一五”期未力争实现社区“慈善超市”全覆盖。

三是推进社区养老和社会保障服务。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组织为依托、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主体、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

四是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

五是推进社区平安服务。构筑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

六是推进社区自助互助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类、联谊类等社区民间组织,“十一五”期间,每个社区要培育发展2-3个规范有序、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在推进社区服务进程中,应建立社区服务社会化引入机制,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社区居民需求的服务项目,促进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四)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和文体活动

贴近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打造社区特色文化、特色教育、特色体育。倡导社区资源共享,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社区文化场所建设管理。每个辖市(区)、街道(镇)、村(社区)都要有综合文体站(室)、图书阅览室、公共信息栏,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电子阅览室(绿色网吧)、科普画廊。要深入开展学习型居民、家庭、楼院、社区以及和谐村镇、和谐军民、警民、社企共建等创建活动。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休闲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在加强对社区各类人员教育过程中,尤其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应设立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区域。

(五)加强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

1. 加强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2000户左右规模设置,凡属城市新建居民小区、老城区、城郊村改居社区、各辖市(区)政府驻地新建社区都应按照标准及时设置或逐步调整到位。撤村建居工作要坚持先改制、后改居的原则进行,严格掌握村改居的标准条件。对虽已改建为社区居委会、但集体资产尚未进行改制的,各辖市(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改制方案,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完成改制工作。与此同时,要及时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社区。

2.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建立以社区居委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的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规民约、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社区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以及社区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体育活动、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社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3. 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属于党政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性、职能性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转交给社区,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社区直接分派任务和下达指标,不得随意在社区设置机构。对确需社区完成或协助开展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授予相应的事权,并拨付相应的经费。

四、重点保障措施

1. 财政扶持。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扶持集镇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村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经费将纳入全市村庄整治专项行动予以扶持。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将纳入星级社区创建的专项经费。

2. 多元投入。在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驻社区单位应大力支持村(居)委会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驻社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设施,要创造条件对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引导村企结对共建,鼓励工商企业回报村(居)民、造福乡邻,积极参与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机制,拓宽投入渠道。

3. 强化责任。要把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使之与各级党政领导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增强责任,激发动力。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总结推进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分类指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层层建立领导小组,一级一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组织机构为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经贸委、行政服务中心和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牵头部门为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民政局。以市为主导,抓典型,分类指导,出台文件,适时召开推进会议;以辖市(区)为主抓,拟定工作计划,出台配套文件,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以镇(街道)为主体,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实施。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构建城乡和谐社区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要大力倡导团结协作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的整体合力。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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