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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蚌政办[2003]5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03

施行日期:2003-09-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制定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三日

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市人事局 2003年9月)

为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多样化的分配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落实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

二、实行分类管理,强化激励机制

进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根据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和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区别对待,实行分类管理。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管理办法。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引进了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在核定工资总额时,可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为搞活内部分配,各单位可以在政府人事部门调控的工资总量内,在以下几种分配方式中自主选择确定本单位的分配办法。

(一)实行岗位工资制。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实行实绩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工资待遇。实行岗位工资制,做到岗变薪变、绩优薪优,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内部分配制度。

(二)实行项目工资制。以技术、工作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质量、完成时间、经费等进行总体承包,项目组内人员的收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提出建议,单位复核后进行分配。

(三)实行协议工资制。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岗位,可采取协议工资,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高薪聘用高层次人才。

(四)实行目标考核年薪制。坚持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并举,体现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收入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相一致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的收入,可参照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实行目标考核年薪制,具体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五)用活事业单位工资中的津贴部分。需要执行国家规定的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应当把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奖金等活的工资部分统一使用,根据工作量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发挥活工资的激励作用。

(六)积极推行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大胆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途径和办法,真正将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业绩、贡献挂钩,使生产要素在收益分配中得到充分体现。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还可试行以股权、期权进行分配的方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可以在以上分配方式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也可以不局限于以上几种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搞活内部分配的其他有效方式。在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时,各单位都要认真做好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实行实绩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分配办法的单位,要继续做好档案工资的记载,规范档案工资管理,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和离退休时,按档案记载的基本工资接转工资关系和计发离退休费。

三、勇于实践,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进这项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摆到重要位置。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且越来越迫切。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适应知识经济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突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等传统思想的束缚,更新观念,大胆改革,切实把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抓紧抓好。通过新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创新,探索出一条适合本行业、本单位发展的分配制度改革新路子。

(二)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领导和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并做好方案的审理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做好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从各方面创造有利条件,保障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三)建立健全内部分配约束监督机制。单位内部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执行,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蚌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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