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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川办发(200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1-14

施行日期:2004-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农经网是省委、省政府为建设农村市场、科技、信息三大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两年来,四川农经网对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经济效益居全国前列,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但是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发展很不平衡,为进一步发挥四川农经网为“三农”服务的作用,现就加强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的领导。《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3]33号)明确提出“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提供农民迫切需要的市场、科技、气象等各类信息”。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四川农经网基层工作的领导,积极研究解决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站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网上农业技术支持体系建设,使四川农经网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二、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的管理。各地要巩固和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四川农经网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办法,发挥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切实抓好对基层信息服务站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抓好基层信息管理员队伍建设,培训好、选配好基层信息服务站专(兼)职信息管理员,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抓好基层信息服务站的整顿工作,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及时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加快信息终端建设,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川农经网的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信息终端建设,使信息服务网络向村(组)、农副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营销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延伸。各级信息服务中心要创新服务机制和方式,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服务工作,让四川农经网为农民增收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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