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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二○○一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1]7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1-02

施行日期:2001-11-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二○○一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二日

黑河市二00一年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围绕冬季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改善防火条件,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尽最大努力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对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物资高度集中场所、仓库、粮食储备库、易燃易爆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损失巨大等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今年的冬防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明年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从11月6日至1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省市冬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分析本地、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及问题,建立各级冬防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冬防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冬防工作。

(二)广泛开展社会性的冬季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围绕江总书记“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讲话公开发表5周年纪念活动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规。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下大力气普及最基本、最实用、最急需、最有效的防灭火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要组织编排消防题材文艺节目,把消防法规、防灭火常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新闻媒体要定期进行消防常识、消防工作动态和违章、违法行为的报道,各城市要在醒目的位置和主要道路旁设立消防宣传永久性公益广告牌,各街道办事处要向居民印发居民防火守则,农村要通过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向村民印发防火公约,各单位要设立消防宣传板报、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明确责任,人民群众意识到火灾的危害,形成人人防火、处处防火、时时防火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对操作使用取暖设施的锅炉工、电工、更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大、中、小学校要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消防教育指导委员会、城乡妇代会、五好文明家庭的作用,举办消防常识培训班。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从11月21日至2002年2月2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力量,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用火用电设备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用火用电单位立即予以解决。切实纠正和解决各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备自身存在隐患,不定期检查维护,无专人负责的问题;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要对农村、村屯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精神病、痴呆傻等重点人员必须落实专人看管,杜绝柴草、秸秆大量进村、进屯,防止火烧连营。

(二)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用火、用电设施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商场、市场要营业用电与非营业用电相分离,非营业期间降落防火卷帘,实现防火分隔,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柜台挤占疏散通道。节日购销旺季来临之前,各商业主管部门、各大商场都要制定措施,严防节日期间货场大量超储、营业室内超量堆放商品。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杜绝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电褥子及私接乱拉电气线路等现象和问题。

(三)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各粮库的负责人要加强对粮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各粮库要做到每个部位有人抓、有人管,无死角死面,库区内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好用、消防通道畅通,库区内杜绝明火,必须建立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制度。临时租借的粮食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首先到位,不能人为地造成火灾隐患。粮库的专职、义务消防队要组织开展演练。

(四)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持证上岗。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公告的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一次性打火机,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并给予曝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时又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停业整改。各地、各部门要严把烟花爆竹进货、批发、销售关,杜绝非法产品、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市。要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节日来临前发布公告,明确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各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杜绝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五)各地、各部门要制定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做到措施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举办前必须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认真落实重点单位的看护、火电源管理等预防措施。各级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消防执法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确保平安。

(六)要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前阶段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治理工作中遗留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过问此项工作,治理工作没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地方,专项治理领导组织机构不能撤。要继续按照公安部等国家11部委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坚决依法取缔、停产停业不符合消防条件的各类场所,直至达到治理要求。

(七)各级政府要对城镇基础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进行认真研究,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对冬季灭火急需的空气呼吸器、隔热服、灭火药剂、消防水带、破拆工具、消防车用燃料必须按规定立即配足、配齐,消防车辆达到退役年限的要及时更换。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水源充足、设施好用。电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各企业、民办、义务消防队要配齐灭火器材、灭火装备,作好灭火准备。

第三阶段是总结报告阶段,从2002年2月26日至3月1日。各地、各单位要总结冬防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及时报告上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把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市政府成立冬季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战佩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孟庆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新元、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光文担任。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宋祥礼担任。

各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防火工作提高到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决不能因为消防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二)各地、各部门对解决当地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详细、周密、量化的工作安排,对本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分类排队,逐个拿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重大问题必须迅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决不允许久拖不决。

(三)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违章行为。各地要强化消防监督,对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造成火灾的隐患,要坚决予以封停,限期整改;对明知存在隐患和重大问题,姑息迁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火灾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发生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地冬防工作的阶段性情况及冬防总结报告要分别于2001年11月15日、12月5日,2002年1月15日、2月5日和3月3日前上报冬季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冬防工作情况和冬防期间发生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消防支队。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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