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石景山区金顶山路将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1月25日起至2005年7月1日止,金顶山路(金顶山北路至永定河引水渠模式口桥)昼夜禁止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过往机动车可绕行苹果园南路和八大处路。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2004]年第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1-19
施行日期:2004-11-19
时效性:已失效
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石景山区金顶山路将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1月25日起至2005年7月1日止,金顶山路(金顶山北路至永定河引水渠模式口桥)昼夜禁止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过往机动车可绕行苹果园南路和八大处路。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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