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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批转阳江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02

施行日期:2003-08-0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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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批转阳江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阳府[1995]59号)与该办法有抵触,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二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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