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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爆器材企业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08)6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16

施行日期:2008-04-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全市民爆器材企业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全市民爆器材企业2008年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奥运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6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08)19号)、《贵州省民爆器材企业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 2007 年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全市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民爆器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整治工作。

组 长: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小星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王华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良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洪玲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余必祥  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德声  市经贸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黔平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商务局、市经贸委有关同志组成。

联系电话: 8323365、8323370

8323383(传真)

各县、自治县、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整治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排查排除我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企业是否制定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历次安全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民爆器材库房定置线、定员定量标识等是否规范;

(四)是否有超量储存及同库存放废旧民爆器材情况;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落实情况;

(六)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七)对重大危险源、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储存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风险辨识、普查建档、监控预警等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八)安全例会会议、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消防管理、危险品装卸、运输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保卫等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上报、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外界因素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十一)企业违反“四超”(超时、超员、超能力、超量)行为;

(十二)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运输民爆器材行为。

五、各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4月底前):隐患排查阶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对2007年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全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彻底排查。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 5 月底前整改到位。

2.结合节假日安全生产特点,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坚决杜绝由于安全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5月至9月):重点排除治理阶段。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重点整改排除治理。

1.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08)1号)要求,针对本时段高温、多雨、雷电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防雷、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整治全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重要设施和部位的隐患。

2.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并完成整改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对因治理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详细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预案五落实,并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巩固成果阶段。在全面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1.四季度具有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要严格防范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中挂牌督办的隐患,因未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企业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排除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成立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地政府要在4月前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的排查排除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实现工作目标的保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分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协调解决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要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那些工作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隐患排查排除治理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场所的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工作中要坚持做到,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严格监督,严格执法。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民爆器材企业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每阶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巩固治理效果。要健全重大隐患防控机制。要针封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产生的原因和症结,进一步完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采取“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督查出的问题,提出督查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结束时,被查单位要作书面汇报,对检查情况要实行“回头看”,每次督查要求有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杜绝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现象,确保民爆器材行业安全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加大对民爆器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专题活动,加大对“隐患治理年”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全面落实。

(五)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以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地区民爆器材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库、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民爆器材行业一些典型事故的深刻教训,深化隐患排查排除治理,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筑牢安全管理基础。

七、各阶段检查时间安排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做好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各项工作十分重要。此项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要求严、时间长,为此,根据全市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一阶段检查时间,从4月25日至30日,检杳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情况,各地有关情况总结 4 月 30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时间,从5月至9月20日,检查组将适时安排开展跟踪重点整改落实排查排除治理的情况,各地有关情况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时间,从10月至12月20日,检查组在全面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抽查、巡查等检查方式,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各地有关情况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要负责对本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阶段时限,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工作中,检查组成员一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治理范围、内容、时间等进行排查工作;二是检查要认真负责,深入现场,严防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三是要如实填写《安全检查备案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由检查组组长及所有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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