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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工商企业注册、户口迁入以及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6〕1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28

施行日期:2006-12-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工商局、公安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根据我市实施“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工商企业注册、户口迁入以及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已在此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应按规划要求迁出。

2、除婚嫁、转业复退军人、学生毕业回籍、两劳回籍人员、出生申报落户外,其它各类人员不得迁入“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落户。

3、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和租赁、抵押登记。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你们与市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管委会加强管理工作的协调与衔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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