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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8)6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05

施行日期:2008-05-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五日

关于开展民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8)9号)及《关于开展反“两抢一盗”人民战争的意见》(温委办发(2008)65号)要求,现就开展以社会治安防控为内容的民安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

立足我市社会治安实际,充分整合各类治安资源,大力推进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街面和重点部位治安防控,努力构筑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和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防控大格局,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稳步上升。

(二)具体目标。

1.人防形成网络。各类治安保卫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基层巡防队伍不断健全,日常巡防工作更加规范,人防更加到位。

2.物防更加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物品的物防措施更加有力,人民群众的日常物防意识得到加强。

3.技防覆盖时空。各项技防措施能得以有效推广应用,特别是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防控力度明显加强。

(三)工作重点。

1.街面防控。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大对街面社会治安防控的投入,积极推进街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日常巡逻防范力度,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活动,有效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2.小区防范。整合小区治安防范队伍,发动群众参与,加大封闭式小区的创建力度,继续推进“零发案”小区竞赛活动,提升小区居民的安全感。

(四)工作任务。

2008年12月底前,在全市新建10000个视频监控点,新增100个全年保持“零发案”小区,新建119个符合标准的治安岗亭,新组建105支群防群治的专职巡防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部门负责原则。以各县(市、区)政府为工程投入、建设、管理责任主体,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房管、综治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密切配合。

2.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在市区、城郊结合部、金融网点、车站、码头、专业市场周边等“两抢”案件多发区域率先启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城镇街面道路、新建城市社区、城市老社区及“城中村”的治安防控和平安创建经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人、财、物集中到防控措施建设较薄弱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各地党委、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民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点上突破、面上推开、以点带面、整体联动的工作方法,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步组织实施,逐项落实措施,整体推进。

4.坚持发动群众、专群结合原则。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同时逐步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不断压缩犯罪活动的空间。全面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作用。尤其在推进“平安村居”和封闭式小区创建活动中,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党支部的工作优势,并加以引导,积极支持,推进村居、社区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科技治安防控。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级建设”和“租用为主、自主装网建设为辅”的建设模式,在全市党政机关、交通路口、广场公园、重点部位、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等地段,2008年新建10000个视频监控点,并与已建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交警路面监控、分散的社会监控等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控制方式视频监控相融合,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指挥体系。

市本级负责建设市区范围的政府要害部位周边、省和市级治安卡口、主干道路口、公园和广场等大型活动场所、市公安局管辖的金融网点周边、治安复杂公交站点和公交车辆等的视频监控,共计1500个。区级治安卡口、岗亭、支线道路口、商业区、专业市场、社区、乡镇等治安复杂部位由各区政府负责建设。其他各县(市)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政府重要目标周边、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卡口应建设专网监控。其他大部分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可以采用“全球眼”方式,利用通讯公共运营商的传输网络进行独立的VPN组网,建成的系统要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网共享。

(二)深入开展“零发案”小区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防控。在巩固现有“零发案”小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零发案”小区创建面。公安、综治、房管等部门要加大对社区(村居)治保组织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防范指导和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落实小区防控各项措施,实现参建小区刑事发案“零增长、负增长、零发案”的目标,力争在2008年底前全市新创建100个全年保持“零发案”小区。

(三)加快治安岗亭建设,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治安防控。各地要对原有的治安岗亭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整合资源、科学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置。以年度刑事发案在1000起以上或暂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治安状况复杂的派出所辖区为重点,在城区或城镇主要道路出入口、中心商贸区、大型市民广场、物流中心、娱乐服务场所集中地、主要车站码头、租赁房屋、外来人口聚集地等“两抢一盗”案件多发区域、部位设立119个治安岗亭;在市区的出城口设置由固定岗亭和流动岗亭组成的卡口系统。合理配置警力,整合组建专职巡防队、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及治安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确保治安岗亭有人值守,充分发挥治安岗亭这一治安防控阵地作用,强化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功能;在治安复杂高峰时段实行轮流值守,加大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盘查力度;在治安状况特别复杂、混乱的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信工具,随时接受群众求助,紧急处置现行违法犯罪及突发性事件。

(四)加强专兼职巡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街面治安防控。各级公安机关要对现有的巡防队、保安巡防队等专职巡防队伍加强规范管理,并结合各地治安特点和治安岗亭建设情况,在原有专职巡防队伍和现有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及其他群防群治力量基础上,整合组建105支巡防队伍,做到有效组织、科学巡防。各地要充分发动各种形式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有效组织义务反扒队、新温州人治安志愿者队伍等治安力量及岗亭周边单位、场所、住宅小区的群防群治力量。针对“两抢一盗”案件发案规律,科学划分巡逻时段和范围,积极配合公安巡特警的网格化巡逻和公安派出所的值班巡逻,并与治安岗亭的值守相呼应,形成动静结合、卡巡结合的防控布局,加大对街面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有效防范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的社区、村居干部开展入户到人的深入宣传,动员全体温州村(居)民立足城市社区、农村社区防范,以邻里守望、社区巡防等形式,开展本社区(村)及周边的自防式巡逻。

四、经费筹措

(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按照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辅的经费筹措思路,市本级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各县(市、区)要根据建设任务和视频监控点的布局、性质,自行落实建设资金。同时,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及门口和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社区、专业市场、停车场等地段的监控系统建设经费,由受益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二)“零发案”小区、治安岗亭建设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2008年度任务落实建设经费,市政府对3个区的治安岗亭建设和“零发案”小区创建工作以考核奖励的形式予以支持,即由3个区负责建设的45个治安岗亭,经验收合格的,每个治安岗亭奖励2万元;市本级负责建设的治安岗亭由公安机关提供样式,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实行政府采购;由3个区负责建设的56个“零发案”小区,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小区奖励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是一项保民平安、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已纳入市委、市政府2008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和为民办实事内容。市政府将建立市民安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民安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为民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安部门具体负责民安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查考核,负责整个街面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和使用,负责封闭式小区创建、治安岗亭和巡防队伍建设;综治部门要将民安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财政部门要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相关奖励、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落实治安岗亭用地;房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公司落实小区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市政园林、电力、电信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三)定期督查,强化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对民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年底,市民安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民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建设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和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通报。

附件:温州市民安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项目
单位 视频监控点
(个) 新增“零发案”小区(个) 治安岗亭(个) 调剂新组建治安巡逻队伍(支)  市本级  1500  ?  14    鹿城区  1000  42  20  20  龙湾区  800  6  10  10  瓯海区  800  8  15  15  乐清市  1500  17  15  15  瑞安市  1500  2  15  15  永嘉县  800  10  8  8  平阳县  800  5  8  8  苍南县  800  7  8  8  洞头县  200  1  2  2  文成县  200  1  2  2  泰顺县  100  1  2  2  合? 计  10000  100  119  105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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