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市人民政府决定,滨湖区南站镇、坊前镇、梅村镇的行政管理归属无锡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滨湖区中桥街道、芦庄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南长区;滨湖区刘潭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北塘区。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锡政发[2002]2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1-30
施行日期:2002-01-30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市人民政府决定,滨湖区南站镇、坊前镇、梅村镇的行政管理归属无锡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滨湖区中桥街道、芦庄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南长区;滨湖区刘潭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北塘区。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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