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平政发〔2008〕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19

施行日期:2008-05-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在平各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顺利、有序地进行,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调查了解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搞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对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济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四、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此,各级政府要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市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区)、乡(镇)普查机构要于2008年5月底前组建到位。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搞好协作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配合协调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由市质检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督办;涉及地理信息和地图测绘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涉及银行系统的普查资料,由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负责协调提供;涉及银行系统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工作,由平凉市银监局负责协调;涉及保险系统涉及保险系统的普查资料,分别由市人保财险和市人寿保险分公司负责协调提供;市经委负责全市境内铁路运输系统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经济普查工作。

(三)全力保障经费。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由市、县(区)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普查经费上给予全力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每一笔经费,精打细算,专款专用。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普查知识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要建立、签订和实行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每个阶段的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普查内容系统完整,确保普查数据科学真实,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五)坚持依法普查。凡在我市境内的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六)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使宣传工作贯穿经济普查工作始终,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平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景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拴会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周永盛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雪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 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信志奎  市人事局副局长

邓中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廷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永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陶满喜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马来财  市工商局副局长

蔡世江  市地税局副局长

白 鹏  市质检局副局长

张文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邢贯中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乔培科  市经委副主任

张兴虎  国家统计局平凉调查队副队长

李澍亚  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福臣  平凉银监分局副局长

李晓明  平凉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方鹏飞  武警平凉市支队后勤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陶满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