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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撤销禾山镇设立江头禾山金山三个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厦府(2004)1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8

施行日期:2004-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湖里区撤销禾山镇设立江头、禾山和金山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闽政文[2004]229号)精神,现将湖里区禾山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里区撤销禾山镇,设立江头、禾山和金山3个街道办事处。

江头街道办事处辖吕厝、园山、江头、江村、吕岭、后埔、金尚、蔡塘8个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驻吕厝。

禾山街道办事处辖坂尚、枋湖、岭下、围里、钟宅5个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驻坂尚。

金山街道办事处辖高林、金山、后坑、五通4个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驻高林。

二、湖里区要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湖里区江头、禾山和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应按“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不得增加人员编制。上述调整所需经费由湖里区自行解决。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七月八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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