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分院:
(64)藏法办字第66号请示收到。关于在西藏地区办理涉外公证手续问题,同意你院意见,即:公民申请办理出生、死亡、亲属关系等等涉外证明文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报送你院审批。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64-12-29
施行日期:1964-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西藏分院:
(64)藏法办字第66号请示收到。关于在西藏地区办理涉外公证手续问题,同意你院意见,即:公民申请办理出生、死亡、亲属关系等等涉外证明文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报送你院审批。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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