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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检查对五保户生活安排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民(1981)农9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1-10-13

施行日期:1981-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在农村经济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地对五保户的供给赡养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使多数五保户的生活得到了较好的照顾。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对五保户的供给和照顾很不落实。现在秋收即将结束,寒冬将至。请你们尽快通知县民政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在严冬到来之前,对所属社队的五保户,逐户看望访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看看他们的口粮、衣被、住房、吃菜、用水、食盐、烧柴、照明、过冬取暖、治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照顾等项是否都有了妥善安排。发现问题,同社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使五保户的生活得到切实保证,安全过冬。

对五保户实行供给赡养,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政策,也是农村社队的好传统,农民群众中的好风尚。保证这部分社员的生活,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促进四化建设,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方面做好这项工作。

请将看望访问五保户,检查对他们供给赡养的情况,于十一月底前汇综报民政部。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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