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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11

施行日期:2008-07-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规划局联系。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政府《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编制《规划》,立足潮州市区位优势、文化优势、资源优势、港口优势,明确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东部门户城市、粤东经济次中心及文化与旅游中心的发展定位,实施国内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能源石化基地发展战略,实现潮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编制调研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7月16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7月1日至4日)。主要工作:召开潮州市《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印发相关资料,营造声势。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落实访谈提纲及资料收集清单,落实市直有关单位及二县二区责任人及联系人。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及核准(7月5日至13日)。主要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收集市直有关单位及二县二区访谈提纲书面材料和资料收集清单内容,并进行初核,报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第三阶段:调研踏勘(7月14日至16日)。主要工作:接受省规划编制调研组莅潮访谈、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14日上午,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座谈会进行访谈;14日下午,在枫溪区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5日上午,在湘桥区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5日下午,在饶平县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6日上午,在潮安县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

三、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工作中的问题。组长由市长汤锡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烈鹏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曾澄楠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蔡述武副秘书长和潮安县政府、饶平县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潮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潮州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志办、市公路局、市房管局、潮州海关、市港口管理局、市气象局、潮州供电局、市电信局、市地震局、市自来水总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胡鹏同志担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有一位分管领导负责《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同时安排业务精、技术强的人员承担访谈提纲的起草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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