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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8〕10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0-09

施行日期:2008-10-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健全“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服务两个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快科学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的“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

1.明确服务内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主体确定到项目完成权证办理的八个阶段,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行政审批过程的八个阶段包括投资项目确立(项目建议书、可研、备案、核准等),项目用地取得(选址、拆迁、征地、用地、供地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配套设计等),开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等),施工建设(施工建设、配套建设等),竣工验收(单项验收、其他验收等),权证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契证等),企业设立(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

2.完善运行机制。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上述八个阶段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界定。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充分授权,实行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尤其是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数字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公共服务行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择优遴选或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办事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完善以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外经贸局、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一事一议”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商议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联合办理、高效运作、创新服务的方式和举措。

(二)全面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功能。根据《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48号)精神,市、县(区)要全面创建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服务大厅,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开;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效率全面提升;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项目、授权、骨干进“中心”工作达到省定考评标准以上;并推行并联审批、一审一核等新举措,倡导AB岗服务、预约办理等特色服务。

2.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以市、县(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平台为支撑,以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为枢纽,以实现投资项目网上申报预审、相关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行政服务网上三级联动、行政行为网上实时监察为重点,实现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同级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的联接,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枢纽平台及对应部门窗口的联接,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与所属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终端的联接。努力打造上下互动、横向联通、运行安全,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应用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再提速、服务效率再提高。

(三)市、县(区)、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体系

1.健全项目审批联动服务机制。为确保需要多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能快速流转,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理窗口,负责本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及跟踪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需要多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联络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与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联通的网上审批终端。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2.加强乡镇(街道)代理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代理员制度。选聘1-2名综合素质好、业务流程熟、工作能力强、具有计算机操作技术的人员担任行政审批服务代理员。经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上岗,并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湖州市“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实施方案》,创新创优,有序推进,力争于2012年底前全面落实本创新计划。

2.狠抓落实,合力推进。为确保“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落实到位,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级监察部门对落实情况实行全程效能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要求制定推进方案,狠抓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代理员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新创优、联动推进。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湖州市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工作安排

阶段
名称  时间
安排  工作内容  一、调研部署阶段  2008年3月~2008年12月  1.深入企业、街道、乡村调研,举行专题民主恳谈会征求意见。
(市审改办)
2.制订印发《关于认真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的意见》。
(市府办)
3.各县区制订“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实施方案。
(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4.市、县区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5.进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行政服务网络基本情况调查。(市审改办)  二、推进实施阶段  2009年1月~2012年6月  1.2009年~2010年主要目标:
(1)市、县区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运行顺畅;
(2)市、县区行政服务大厅达到省定标准;
(3)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联网面达60%以上;
(4)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网面达60%以上;
(5)县区各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代理员队伍普遍建立,覆盖面达100%;
(6)县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面达60%以上。
2.2011年~2012年6月主要目标:
(1)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联网面达100%;
(2)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网面达100%;
(3)县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面达100%。
3.2010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12年6月进行全面评估。(市审改办)
4.2009年,召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代理员队伍建设、全市行政审批网上行工作推进会。(市审改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12年7月~12月  1.对市、县区、乡镇(街道)贯彻落实行政服务创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市审改办)
2.召开全市“123”行政服务创新工作总结交流会。(市审改办)
3.对不达标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市审改办)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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