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4]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4)90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1-04
施行日期:2004-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4]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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