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2-27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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