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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发[2002]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1-11

施行日期:2002-01-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福全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沈健市政府秘书长

严肃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魏竹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士全市市容局局长

成 员:吕庆继市公安局局长

金琳琳市财政局局长

管晨市人事局局长

王长春市编办主任

何惠仪市规划局局长

薛乐群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解自来市园林局局长

朱友发市工商局局长

韩新海市建委副主任

王依群市市容局副局长

胡迎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陆冰玄武区代区长

王德君白下区区长

时呈忠秦淮区区长

徐国庆建邺区区长

鲍永安鼓楼区区长

陆平贵下关区区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政府法制办,李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依群、胡迎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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