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发(1989)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市人事局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收取工本费。
具体收费标准将另文下达。
北京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内政发[1995]16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11-09
施行日期:1999-10-22
时效性:已被修订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发(1989)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市人事局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收取工本费。
具体收费标准将另文下达。
北京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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