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油气田压缩天然气工程技术开发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川油中压气发(2006)0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56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6)13号)精神,经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五届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调整遂宁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1.40元/m3.
(二)集体生活用气基数内(按建设费额定标准核定、下同)调为1.67元/m3;基数外调为1.79元/m3.
(三)商业用气基数内调为1.98元/m3,基数外调为2.18元/m3.
(四)小工业用气1.25元/m3.
二、对低保特困户的优惠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决定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A、B证低保特困户,在每月每户用气20m3以内,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给予本次调价部分全部优惠,超过部分按调后价执行。
三、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你司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规定价格。
四、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06年4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2006年3月29日
四川省遂宁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