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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单独核定天津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6)1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23

施行日期:2006-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天津体育学院:

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你院单独招收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生。为保证该专业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单独核定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生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你院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招生收费工作的稳定。

三、接此文件后,请你院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部纳入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通知自200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对已在校的学生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学费。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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