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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抓紧报送2006年清算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05

施行日期:2007-01-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在2006年12月份再次追加调整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目前项目计划批复结果已经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www.smeimdf.org,以下简称“中小网”)上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小网”上公示的批复结果(包括正常申报项目、第一批增补项目及第二批追加调整项目),于2007年1月31日前在“中小网”上填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法人手签字同时加盖企业公章),会同其它相关书面材料(参见申报指南)复印件一式两份(支付凭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财务印章),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522房间(在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登记后方为受理,邮寄无效)。

商务部和财政部计划于2007年1月31日进行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全年结盘,届时“中小网”申报系统将关闭,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在2007年1月31日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操作指南:

1、报送资金项目拨付申请时,首先登陆www.smeimdf.org,用企业用户代码及密码登陆企业端首页,在“工作年度设定”设定中选择2006年,点击“项目申报”后再点击列表中最右列“申请资金拨付”按钮即可填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2、填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在“输出申请表”处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无须提供“资金项目计划申请表”及“企业注册登记表”)。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
  2007年1月5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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