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07]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23

施行日期:2007-05-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源自中华会计网校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按附件格式要求,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本市、县(区)已开立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开户银行网点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上级税务机关名称及代码等情况的电子文档分别上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计统处。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本市《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计划用量的电子文档分别上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计统处。

三、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市、县(区)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底样分别上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管理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开立情况表

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机关代码  开户银行网点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上级税务机关名称  上级税务机关代码  备注

制表单位: 制表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构代码共11位,编码规则为:第1位为(0-总局,1-国税,2-地税),

其后每两位表示一层,共5层,分别表示省、地市、区县、乡镇、股级。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