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农办(2005)4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6

施行日期:2005-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有关情况摸底的通知》(农经资[2005]5号)精神和要求,为掌握全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状况,经研究,决定对各地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目前各地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摸清家底和现状,为下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指导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一)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电算化及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情况,村级财务公开情况。主要填写表一(见附件1)。

(二)乡镇代理会计、村级出纳或报账员及其管理情况。主要填写表二(见附件2)。

(三)各市、县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乡镇代理会计、村级出纳和报账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工作的进展情况。填写表三(见附件3)。

(四)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及其分布状况。主要填写表四(见附件4)。

(五)村级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主要填写表五(见附件5),并提供有关的政策意见。

(六)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各地近年来制定颁布的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要重视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调查,如实填报有关报表,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三)把开展调查和总结经验结合起来,及时总结集体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示范推广,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四)按要求及时报送。上述六项调查内容,除村级集体资产负债情况调查表(表四)、村级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调查表(表五)外,请各市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5月15日前上报我厅经管处;表四、表五请在5月31日前上报我厅经管处。联系人:应风其;电话:0571-86757730(兼传真);E-mail:zjnyt@163.com.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农业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