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局:
你区县报送的2007年农村村社便道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重庆市农村村社便道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农[2007]231号)、《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村社便道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渝财农[2007]26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你区县2007年农村村社便道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及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2007年农村村社便道具体建设乡镇村社、修建数及补助金额见附表。
二、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村社便道建设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07]26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便道发挥长期效益。
三、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本区县村社便道建设规划方案,并在以后年度实施时,尽量做到相对集中、整村推进。
四、有关村社便道的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请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备查。
此项资金年终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农林水事务-农业-农村公益事业”(2130126)、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的相应款级科目。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重庆市2007年农村村社便道建设资金及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农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