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省本级财政超收的安排意见,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省本级财政超收安排支出方向的报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3-11-30
施行日期:2003-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省本级财政超收的安排意见,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省本级财政超收安排支出方向的报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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