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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6)15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15

施行日期:2006-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已成功举办七届,对促进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发挥比较优势,构建特色经济,加强东中西部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产生了重要作用,在全国的影响日益扩大,已发展成为以结构调整为主要特色的区域性大型综合经贸洽谈活动。为了做好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按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规模经济,推动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扩大国内需求、扩大投资需求、扩大国外需求为核心,谋求建立合作机制和互动机制,加强我省与东、中、西部的良性互动,加强与国外客商的合作交流,扩大西部省区,特别是我省与外界的互利合作,全面加快构建和谐青海的进程。

二、会议主题及要求

会议主题是,发挥特色资源优势,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扩大招商引资和商贸交流。

总体要求是突出招商、精简项目、务求实效、节俭办会、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不扩大会议规模。

三、会议名称

“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2007年青洽会。

四、支持、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一)支持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

争取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支持单位。

(二)主办单位: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天津市、重庆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邀请广东省(广州、中山、珠海)、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青岛市作为主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全国各地经协组织联合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华孚集团、北京唐朝电子集团、科技与企业杂志社。

邀请国外在华机构和有关组织协办。

(四)承办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具体组织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西宁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招商局、省妇联、团省委、省民委、省台办、省外办、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接待办、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宁市城南新区管委会、青藏铁路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物产集团公司、省民用机场公司、中油青海分公司、中铝青海分公司、青海盐湖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西部矿业公司、西宁特钢集团、青海三江集团、省机电控股公司、青稞酒业集团公司。

五、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6月22日至26日,会期5天。

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南新区展览中心,分会场设在青海省博物馆和西宁体育馆。

六、会议内容

本届洽谈会主要内容由投资洽谈、展示交易、大会论坛三大板块组成。

(一)投资洽谈。以项目投资合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各类企业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经贸交流与洽谈活动。按照“发挥优势、扩大领域、创新方式、拓展空间”的原则,组织参会者推介投资项目,发布招商信息,介绍投资环境和政策,进行专题项目对接洽谈。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势资源开发、传统产业改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客商资源共享水平和洽谈实际成效。

(二)展示交易。设立综合展区集中展示各省区市综合实力、投资环境与合作意愿,开展区域间经济社会事业合作交流及洽谈活动。设立外商展区,组织国(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跨国公司、国(境)外中介机构,驻华商协会、世界500强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参会参展,开展合作交流洽谈活动。设立专业展区,突出专业特色和青海特色,以各主办省区(市)的知名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特色资源、科技成果、旅游、中藏药、农牧、电子机械、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通讯信息、汽车及其它名优新特产品的专业展示交易活动,举办产品订货、集中采购以及产业合作信息发布交流等专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展会的实效性和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为保证2007年青洽会成功举办,西宁地区在2007年5月20日至6月26日期间不举办任何形式产品展销会。

(三)大会论坛。围绕大会主题,举办主题报告会、企业家论坛、电视论坛和其它专题交流研讨活动。

会议期间,将围绕我省对外开放、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民营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构建和谐社会等西部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力求内容有新意、形式有创新,增强论坛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提高论坛活动的吸引力。

七、展馆布局

(一)展馆设置。本届洽谈会主会场共设置展馆2个,设置室内展位800个左右。并设置室外展区1个,设立综合、专业、外商、特色展区和服务区五个部分。

分会场举办名优产品展销活动,设置展位300个左右。

大会论坛和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技术交流、企业座谈等各种专题会在省会议中心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举行。

(二)布展内容和形式。本次展示以省区(市)为单位,以企业为主体,综合展区集中展示大会综合内容、各省区(市)综合实力、投资环境与合作意愿和我省“十一五”规划及循环经济等;专业展区展示通讯、汽车、科技、旅游等;外商展区主要组织国(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跨国公司、国(境)外中介机构,外商驻华商协会、世界500强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参展,开展合作交流洽谈活动;特色展区主要集中展示我省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设石油天然气、能源(水电、火电、太阳能、风能)、盐湖化工、有色金属及加工、冶金、机械、农牧业、中藏药、民族工艺、青海特色文化10个特色展示内容;服务区集中开展信息交流、投资洽谈、政策咨询、现场办公和大会综合服务等活动。

主要展示形式为实物、图片、模型、展板、灯箱、录像、现场演示等,综合运用声光电动等现代展示手段,力求新颖、美观、整洁、安全,具有一定档次和水平。

(三)布展分工。各省区(市)和企业的展位,分别由各省区(市)代表团及参展企业集中布展;省内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在各自分配区域内进行综合布展。各省区(市)如有特殊布展要求,应提前1个月向会议布展组提出。

序厅、签约厅、新闻发布会场、专题会场和各种服务设施由大会统一负责设计和布置,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由各主办单位提供。

(四)布展、撤展时间。布展时间:2007年6月17日至20日,21日检查各参展单位布展情况;撤展时间:2007年6月26日15∶00以后。

(五)展位分配采取“自愿认购、有偿使用、主办单位优先”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各类企业招租。招展工作由洽谈会招商招展组及国家有关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承担。

八、邀请工作

本届洽谈会拟邀请国内外各类参会客商5000人左右。力争邀请国外、境外投资机构和各类企业60家,国外客商500人以上,其中世界各国驻华大使、参赞、商务机构代表300人;国内1000强企业100家;邀请东、中、西部地区各类民营企业、商家700家以上;国内部分省区(市)领导和地区、部门有关人员500人;省外新闻单位100人;邀请国家及有关部委领导莅临指导大会。

为了确保本次洽谈会圆满成功,邀请工作采取统一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各参会单位共同承担。

(一)大会组委会在各支持单位协助下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参会。同时,发挥国家各部委、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以国内大型知名企业、东部沿海省区(市)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邀请工作。利用各种涉外关系,面向世界邀请部分国外和境外著名企业、投资机构及驻华商务机构代表参会参展。

(二)承办单位领导带队到重点省区(市)推介项目、邀请政府组团参会参展。

(三)各主办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参会参展。协办单位负责动员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投资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生产和经销企业参会参展。

(四)以组委会名义统一邀请国内各主要新闻媒体与会报道。邀请函由大会统一印制,分为请柬和邀请函两种,采用统一式样。

邀请函于2007年1月底前发出。回执由发出单位负责收回,并于5月20日前将信息反馈大会接待组。

九、接待和服务工作

(一)应邀参加会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会议特邀代表、国家各主要新闻单位代表、主办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各7人),其他省区政府参会代表团(各5人),协办单位(各3人),由会议统一安排和接待。

(二)其他参会代表和客商的接待工作由会议接待组统一组织和协调,为其提供各项服务,食宿费用自理。

(三)投资洽谈综合服务区专为有意在西部投资发展的国内外商家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合作洽谈。为加强本次洽谈会信息交流,大会将专门设立“青洽会在线”网站,域名为http://www.qhwit.gov.cn,发布洽谈会的各类信息,进行网上项目洽谈、信息交流、会议宣传、商品贸易、人才招聘活动,为参会参展企业报名、项目招商、广告宣传、交通、住宿、旅游等活动提供服务。

十、宣传报道工作

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省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报道工作,为会议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一)宣传安排。一是在会议召开前,有选择地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电视等媒体及国际互联网上刊发会议公告,并在主办省区(市)主要报刊和媒体上进行宣传。二是举行会议新闻发布会。三是邀请中央电视台等国内主要媒体对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并组织安排新闻单位对会议组织者、企业家、外商代表和各参会代表团进行专题采访。

(二)广告宣传。本次洽谈会将在会刊、手提袋、证件、会场周围以及西宁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为各参展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广告服务。

(三)编辑会刊。会刊的编制工作由承办省负责,内容主要包括:领导题词,支持、主办、协办、承办单位、参会企业和人员名单,各参会省区(市)组团情况,大会组织机构、主要活动安排、展厅平面图、活动服务指南等。会刊在会议开幕前5天完成编印工作。

十一、会议经费

按照勤俭节约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会议组织、领导和重要客商接待、共用展厅(序厅、签约厅)布置、会场(新闻发布会、主题论坛、座谈会)租用、会刊编印等主要费用由承办省承担,各省区(市)展厅的布置、洽谈室租用、广告宣传等费用由各省区(市)和有关企业承担,承办省为其提供有偿服务。

十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洽谈会的组织领导,成立“2007年青洽会”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各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秘书长由青海省政府一名领导担任。

按照以往会议组织工作惯例,成立“2007年青洽会”青海省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组委会决定事项和大会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组长由青海省省长担任,成员由青海省内各组织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项目招商组、经贸洽谈组、外商投资洽谈组、市区协调组、布展组、招商招展组、专项活动组、财务组、宣传组、论坛组、接待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机构,由我省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大会各项具体筹备组织工作。

十三、工作联络

2007年青洽会组委会办公地点暂设在青海省招商局。

联 系 人:刘峰贾宁燕胡进禄

联系电话:0971?6303534 6306325

6302210

传真:0971?6305554 6362661

邮政编码:81000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虎台二巷16号

二??六年十一月

附件:1、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省组织领导机构(略)

2、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计划表(略)

3、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各单位签约任务分解表(略)

4、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省外客商邀请任务分解表(略)

5、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邀请及接待分配方案(略)

6、2007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展示工作方案(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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